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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考的怎樣 來討論一下吧
BCD2011/09/19 10:16 發表 人氣指數 : 9351
我是考調工的 大家覺得題目如何呢?
我來分享一下自己的成績
國文16
法英84
專業英文選擇41.25

PS.第三年考冏
 
回應
verdad   在 2011/09/19 發表
哇,考的很好呀...
我沒去對答案
但看來是偏簡單
第二年考   在 2011/09/19 發表
國文18
法英88
專英47.5

申論寫到手快斷掉,希望閱卷老師大發慈悲~^_^
BCD   在 2011/09/19 發表
樓上太強了(倒)
您這種程度去年怎麼會沒上???
wawa   在 2011/09/19 發表
今年的刑法大家解的怎樣呢~???第一題是竊盜既遂還是未遂?第二題可以主張正當防衛還是緊急避難?第三題甲是間接正犯嗎?
第二年考   在 2011/09/19 發表
不敢當~^_^"

我去年讀了不到三個月,策略是刑、社、政考個普通,然後靠英文拉;結果英文雖然考了96.25,另外三科加起來卻只比英文一科多不到15分(囧)。今年有點經濟壓力所以也不是全職考生,不過那三科寫起來是比去年順多了,希望不是自我感覺良好啊!

關於刑法,我的淺見是推論過程要合邏輯、有根據(理論或實務),結論倒不是那麼重要。

第一題補習班的答案有既遂也有未遂,不過我是寫未遂然後討論中止(跨上去而已,持有還不穩固吧?);第二題寫正當防衛(理由是有「現在不法侵害」),因為寫緊急避難的話會因為衡平性(一命不能換一命)而過不了,這樣我覺得那位小姐好可憐XD;第三題間接正犯的部分我是寫不成立,因為那個警察「明知」對方不是搶匪,換句話說,警察逮捕乙是是警察自做主張,並非由於甲的誣告(故意回溯禁止),但我忘記討論是要成立間接正犯的未遂犯還是教唆犯了(》"《)。第四題的話,我兩個都寫殺人既遂,一個直接故意、一個間接故意,(這邊又忘記寫競合》"《)不曉得大家是怎麼寫的呢?

對了,法英19題真的是A、不是B喔?
台南   在 2011/09/19 發表
意思是說
今年英文很簡單 還是你英文太強?
Earth   在 2011/09/19 發表
國文 14
法英 88
專英 42.5

我刑法跟你抓到的點一樣,但比較差的是第三題我沒寫到誣告,但有寫到公務員濫權加重二分之一;第四題我妨礙行動自由開成強制罪,最後開間接正犯未遂然後並敘教唆既遂,從前者。

刑法跟往年類型不太一樣,都考實例,又沒出刑罰論,太犯規。希望老師不要以刑分作為高低之分。

ps 我也希望法英19是B
這樣可以補點國文的慘不忍睹XD
慢   在 2011/09/19 發表
請問大家考完試會在家等放榜嗎? 結果沒有出來好像不太能決定要做甚麼事 又要等一個月才會知曉 好漫長艱辛的路程阿
peter   在 2011/09/19 發表
今年的錄取名額驟減 真的很競爭....
隨意啦   在 2011/09/19 發表
其實近年來的刑法總則的考題,都偏向實例題,

至於今年的考題...我倒是有幾個不同的看法

第一題應該是竊盜未遂的中止,畢竟甲只有破壞持有,並未建立新持有關係,所以難論其既遂
第二題則是客觀上有正當防衛的防衛情況及防衛行為,但主觀上並未防衛意思(考題:並且她也認為她的行為具有刑責),而無法實現阻卻違法事由之正當防衛,係屬偶然防衛
第三題,貌似是考正共犯之區分,雖有第169條誣告之問題,但卻不是考刑分,甲是正犯,而丙則是片面幫助犯,且丙亦有第134條加重罪責之適用
第四題,貌似有客體錯誤之問題,雖然A對D並無直接之殺人故意,但亦應預見到會有人搭順風車,故對搭便車之人有不確定或間接的殺人故意,且其係以一行為,而實現數構成要件,侵害數法益,依第55條,想像競合之(同種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wawa   在 2011/09/19 發表
第二年考同學~你跟我寫的一模一樣啊~!!!但是我第四題 另一個死掉的我寫過失耶~!因為對其它人在車上應該有預見,但是主觀上他並沒有想害他朋友,所以我寫過失~!!!唉~~我英文很差都用猜的~只有13分.....》《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以下是個人淺見:

1.第二題他對防衛情狀.防衛行為都有認識怎麼會沒有防衛意思?她誤以為她的行為有刑責是幻覺犯的部分吧?
2.第三題的考點應該是間接正犯的中斷,要討論間接正犯未遂或教唆犯吧?不過這一題我根本不知道要討論哪一罪(沒有唸刑分= =)...就隨便寫非法逮捕@@"...大家都有唸刑分好厲害!!
3.第四題的話我也同意樓上的看法,他既然不想要他朋友死那就是沒有意欲或是不違背其本意情形阿?應該是過失.另外我覺得這一題有相當因果關係的考點,就貨車司機的部分沒有職業上承擔危險的適用,而D的部分從客觀一切事實來審酌並不是後來才介入,所以也有因果關係的成立

另外大家覺得今年申論題難度如何?
我覺得今年錄取分數或許會飆到70
真的要多禱告多做善事了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第二題的爭點其實很細微,但是重點在於:

行為人雖有認識到其身處於一個危險的情境之中,

並且也有做相當的,可以藉此擺脫危險的行為,

但是,她並沒有認識到,那是她的正當權利的行使,並且也可以因此而阻卻違法,

所以是欠缺防衛意思

第三題則要先釐清,誣告罪以及本罪之行為主體兩個問題,

首先,誣告罪是處罰誣告行為,而不是最終會不會造成一個人被判刑有罪,

所以,誣告罪的重點在於行為不法,換言之,只要有做"誣告"行為,即可成罪

從而,誣告罪的主體,只會限於做"誣告"行為的人

所以,如果要以"他人的行為"以達成自己"誣告"的目的,

那也可能只限於請他人代轉具有誣告內容的物品,到該管公務員之處,才有可能成立

所以,第三題中,甲一定是直接正犯,

但是,甲並沒有要利用丙的行為去達成他的犯罪目的,所以不太可能適用間接正犯

另外,教唆是故意喚起他人實行不法行為的決意,故又名造意犯

而丙之犯意,係因乙的態度不佳而生...

被害人應該沒有想要喚起他人害自己想法才是...

第四題,問題點應該會是在,A主觀上雖無殺D之意,

但是以一般人的角度,應能預見,貨車上會有可能坐其他人,所以具備知的要素,

而A反正就是要B因為車禍而死,

對於他的車會不會因此而造成其他的傷亡,具有容任其發生的意思,

從而有間接故意...畢竟車禍發生不會每次都剛好是車子去撞山還是掉落山谷吧~

持平而論,今年的點確實不難,但是很刁鑽,

有一些可以說是學者們或法律圈內人自己的用法,

所以,可能還是會有很多疑問吧~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1.防衛意思是只要認識到有一個不法侵害的情狀並且知道自己在保護某個法益而犧牲另一個法益就足以該當吧?不需要認識到行為是否合法,那是不法意識的問題,與事實錯誤無關才對
2.第二題我是沒有寫到誣告罪.不過就逮捕的部分一開始甲有隱瞞事實導致警察意思決定不自由而衝到乙家,應該有間接正犯的討論,但中途警察一看到乙就識破了,所以意思支配中斷,討論間接正犯未遂或教唆犯,我最後認為因為尚未著手所以討論教唆犯,客觀上有惹起犯意的行為,有心理物理因果,間接正犯故意包含教唆故意,故成立教唆既遂
3.第三題就不清楚了,我覺得故意過失還是要看主觀的犯意,不能說一般人的角度是怎樣就怎樣吧?

政治學部分
我發現王業立主編的那本去年和今年都是出題來源
可是我覺得革命很不重要就沒看= =" 白買了...
基本上我覺得那本寫的不怎麼樣
可是為什麼要一直出那本的東西
超不爽

社會學部分
社會底層那題王振寰瞿海源那本書沒有
所以一整題都我都用"社會學想像"在寫(笑)~

英文也覺得偏簡單
但我也沒考好..底子太弱了..
希望不要拉太多分數

整體而言今年真的偏簡單
加上今年名額又少 所以一題都不能有閃失吧
內心也是忐忑不安

不過大家都辛苦了~~~真的很辛苦
第二年考   在 2011/09/20 發表
同樓上,我唸過的防衛意思(林鈺雄、撲馬,林山田怎麼說的我就忘了@@"),也是對防衛情狀有所認知即可,不論其目的或動機為何,頂多只能說是犯了「容許錯誤」(不過考試的時候忘記寫這一點了》"《),否則沒學過刑法的人豈不無從主張正當防衛?

第三題(樓上的第二題^_^)間接正犯的點在於「甲希望警察(丙)會因受騙而逮捕乙」,也就是甲想要借丙妨礙乙的自由(可是考試的時候我寫成$304強制罪orz),沒想到丙沒上當,間接正犯的影響力從而中斷;至於後面仍然將乙逮捕就是丙自己要負責,乙就只能論「間接正犯的未遂犯」,或者降級變成教唆犯(考試時忘記寫這個點orz)。

第四題(樓上的第三題^_^)同樓樓上,「可能有人搭便車而隨B共赴黃泉」並非主觀上無法預見(無重大偏離或失誤),但卻還是以殺人故意去破壞煞車,此時只要乘客是個「人」就犯了殺人罪(法定符合說),管他剛好也是個欲除之而後快的仇敵,或者是至親好友都沒差。不過這只是我的想法,畢竟我不是法科出身的,有請其他高手不吝分享~

這次的刑法乍看之下沒什麼,其實好多點可以寫,看來對分數不能太期待了。》"《

我去年社會學超爛(27),所以今年多看了好幾本書,不過也都沒印象有唸到「底層社會」,所以前半段我就用不同的階層化系統(種性制度、地產制度、開放階級制度)去定義不同的底層(例如賤民、農奴、Bourdieu的下層社會),後半就跟樓上一樣靠想像了。XD

名額大減真的很讓人皮皮剉,筆試門檻不曉得會不會如樓上說的飆到70,但65應該跑不掉吧?(也就是專業科目平均要有70才保險》"《)看來要吊水桶到11月了。

ps.樓上去年敗在體測,很可惜耶!加油!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樓上的英文超強的啦~~~
去年你英文的分數好像比榜首還高耶(我沒記錯的話)
我英文一科就差你好多了
感覺你其他科今年也都很有實力
加油加油!!

故意過失那題我也是在想用法定符合說的話好像就會成立故意

感覺大家都練就了一身社會學想像的功夫~呵呵!!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1.如果認識到不法侵害,並依此而保護自己或他人而犧牲不法來源之法益,那又怎會不正當?!另外,如果客觀上存在,就直接推定行為人必然認知到客觀上所發生的事實,那又怎會有過失的問題?!

2.甲並沒有隱瞞事實,但是他因為誣告的行為,而導致偵查程序展開,而公務員本來就負有義務要去進行訪查,如何能說是對公務員的行為具有意思支配?另外,本題須先決定丙是正犯,抑或是共犯,方能決定要論丙的角色,換言之,先要確定丙在甲所造成的法益侵害事件中,到底是正犯還是共犯?如果是正犯,那才有討論間接正犯的空間,相對地,如果是共犯,且丙之犯意亦非乙所造成,實難論以教唆

3.確實是要以主觀犯意為斷,然而,故意的知的要素,是兼顧及行為人主觀與一般人的客觀角度,並非單一,否則,酒駕就不需要設立標準,而只要酒駕人抬抬腳,走走直線就可以

政治學方面...第一題那是騙出題費吧...問甚麼政治學ABC的東西
第二題跟第三題...只能算是普考的程度,沒有三等考試該有的水準,
第四題真的出得不錯!而且那是今年的重要時事,高考是用社會運動來考,沒想到調查局居然會出這麼有趣的題目

社會學還是要看社會學與台灣社會,第四題全部都是那裏面的東西,第三題那也是漂亮,不直接罵企業界都不漲工資,還幫政府開脫了一下~第二題也是漂亮的題目,一次問完全球化跟風險社會兩個點,第一題就是基本題型了

英文是真的簡單...只是我也沒有好好把握阿~》《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考題:在甲女決定此舉之前,她知道乙可能因而喪命,並且她也認為她的行為具有刑責

其實,這句話所表示的是,

行為人所認知到的是,她在進行一個殺人的行為,而非一個防衛行為,

換言之,她認為她是在進行一個法益侵害,而非是法益保護的行為,

而防衛故意,或防衛意思,則至少要求要有保護自己或他人法益的意思,

所以欠缺防衛意思
第二年考   在 2011/09/20 發表
我也只有英文稍稍能看^^"

請問樓上,那前面的「心想萬一處不好,生命恐有危險」、「甲女認為此是其脫免被挾持之唯一機會」要作何解釋呢?難道這不是她為了保護自己生命法益而侵害他人生命法益的動機嗎?

判定過失是要討論有無注意義務,至於有沒有防衛意思則是憑行為人主觀認定,完全無法從客觀的防衛行為判斷;講極端一點,就算今天甲女是因為被挾持導致來不及參加國家考試,懷恨在心而在遭受「現在不法侵害」之時以合於適當性及必要性的手段將乙殺害,只要她自稱是為了自保,檢察官也奈何不了她。況且考題的敘述看不太出來有要黑掉甲女的意思,她只是不曉得這樣的正當防衛可以阻卻違法而已。

很高興有人可以討論~^_^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同樓上,甲女確實認知到他在殺人沒錯,可是在阻卻違法的部分他也認知到他在作防衛的動作阿,所以即使構成要件該當還是可以阻卻違法阿,這是不同階段的問題,至於他誤以為會有刑責,誤以為自己不能阻卻違法那是幻覺犯的問題吧?

警察那一題的話,如果要討論間接正犯根本不用先確定警察是不是正犯,不要忘了間接正犯是同時犯,不需要看直接行為人成罪與否
當然如果最後還要討論教唆,先決定丙的刑責寫起來才順

我就是革命那題和社會底層那題都不太會耶...
唉~感覺書永遠都唸不完,永遠都有沒看到的部分...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心想萬一處不好,生命恐有危險: 甲女意識到她面臨到現在不法侵害

甲女認為此是其脫免被挾持之唯一機會: 甲女意識到那是一個可以實行的手段,換言之,是防衛行為

確實,如果甲女只是因為心情不好,又面臨一個故意不法侵害,確實可以這樣做,

畢竟正當防衛是一種"以正對不正",不需考慮到防衛行為對對方的侵害只要求行為人是在面對危險的情況下,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的利益的意思,而做出防衛行為,並沒有特別要求,而事實上也不可能去期待防衛行為人做出一個不確定功效的防衛行為

更何況...如果對方是發了瘋要殺人,但防衛行為人只有打昏他,但是攻擊者又沒有真昏...而致防衛行為人被殺...那正當防衛到底是要防衛甚麼呢?

但是...不要忘記了,正當防衛是有其限制的,

特別是在所保護與所侵害的法益顯不相當之時

另外,從事後的角度看,如果侵害實際上是不存在的話,那還有誤想防衛的問題

其實這題的點非常細,我也是事後在檢查時,才發現...她覺得她要面對刑責...而這句話,其實是欠缺防衛意思的反面說法,所以只能說...XD

另外,阻卻違法事由,一定要客觀面跟主觀面都實現,才能阻卻違法

而幻覺犯是本來就不成立犯罪,只是,行為人誤以為自己的行為是犯法的,換言之,是行為人自己創了一條法律來定自己的罪,所以...幻覺犯是不成立犯罪喔~

間接正犯是利用他人的行為犯罪,與同時犯不同,後者是指,兩個沒有犯意聯絡,沒有行為分擔,但卻同時在同一個場域中作犯罪行為

底層社會那題我是直接用底層階級來寫,帶一下貧窮產生的原因的理論說法,實例分析一下,總是比甚麼都沒有好吧~》《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甲女誤以為自己不能阻卻違法,是針對阻卻違法事由的限縮,所以是幻覺犯不成罪沒錯阿~

正當防衛有限制沒錯,其實就是偷偷的討論衡平性,可是此題似乎沒有符合那幾個必要性的限制~

間接正犯就是同時犯的一種,不需要與直接行為人同時有做犯罪的動作,只要行為效果同時作用在被害客體身上,且有同樣的貢獻力,就必須各自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沒有互相承擔的問題,成不成罪互不影響
第二年考   在 2011/09/20 發表
現在情況是甲說乙說,人太少討論不出個通說XD

可以冒昧請問隨意大的刑法師承何處嗎?沒別的意思,畢竟見解百百種,而自己又只讀過幾本書而已。先謝謝囉~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不能阻卻違法...就...違法囉~又怎會不成罪?!

基本上,正當防衛不討論衡平性,否則推演到極致之時,就會出現A去殺B,但B卻不能反抗的不合理結果,而且,正當防衛的限制就是為了避免有人去濫用正當防衛的權力,才例外地加上那些限制,因此,在第二題中,當然沒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在面對像因為心情不好而去遷怒他人的奇妙行為,就會有討論的餘地了

間接正犯用圖示的方式,可以表現如此:A -》 B -》 C, A透過B的行為,去侵害C的法益
同時犯:A -》 C 《- B, A和B同時,但毫無聯繫地侵害C的法益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我是念林鈺雄的刑法總則,跟李允呈的刑法總則,

這兩本書基本上滿相近的,但是李允呈的比較適合考試用

撲馬的書我也看過,但因為他的講法比較接近日派的說法,所以我沒有特別以他的為準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我是說誤以為不能阻卻違法呀~但其實是可以的

其實那兩種都是同時犯,我記得在撲馬書裡間接正犯的圖示是"三角關係"(畫不出來= =),對被害客體有完整支配力的人都是正犯,各自論罪是沒有問題的,例如:醫生拿錯藥給護士,而護士也疏於注意導致病人死亡,那兩者都構成過失的同時犯再例如:醫生是故意拿錯藥給護士,護士也疏於注意,那護士就是過失犯,而醫生也該當間接正犯,其實兩個案例客觀上醫生都是做同樣的事,差只差在後者有故意,所以通說另外給他取名叫作間接正犯,但他骨子裡就是同時犯...

另外還有一種同時犯是行為先後發生,但作用同時出現,如:
A

B→ C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上一題的圖示畫錯了...
C的箭頭要對向B

我只看撲馬那一本
所以可能每派說法不同吧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可是...阻卻違法事由一旦發生誤認...就不能阻卻違法了阿...而且依其誤認係屬事實或法律,前者討論誤想或偶然系列後者則區分欠缺不法意識是否可避免,而影響到其罪責

我大概知道他的說法,確實,他好像是把間接正犯跟同時犯放在一起,

其實德派的說法也差不多,

但是根據德派的說法,上兩例中,前者其實是沒有討論實益的過失的共同正犯(依黃榮堅老師的說法是無實益,但德派通說是否定其存在,另有少數說肯定之) 後者則是利用他人過失行為的間接正犯...所以從以上的操作,也不難看出,德日兩派的說法是有差別的,但是...重點是...改題的老師都知道兩派的說法,只是...我們能不能各自依循兩派的說法,解出他們要的答案而已...》《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我記得過失的共同正犯會被提出是因為當無法判斷誰的行為對犯罪有支配力的時候,因為罪疑唯輕都不成罪,很難說的過去,所以有學者覺得應該成立過失的共同正犯,從而可以互相承擔不法,不管是誰的行為造成結果都要負責,例如兩個人都把大石頭滾下山砸到人,卻無法證明是誰丟的石頭造成的,如果承認過失的共同正犯,那兩個人都可以論罪

而我上面的例題醫生和護士對犯罪的支配力都是清楚可見且完整的,所以各自論過失犯即可,不用使用到共同注意義務這個法理

不知道現在要不要開始練體能耶...
也不知道第一階段會不會過...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抱歉...剛剛一個走神...同時犯應該是跟共同正犯放在一起才對~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你真的覺得...當醫生拿錯藥給護士,而護士也疏於注意導致病人死亡,這種常見的事情發生的時候...兩個人對法益侵害事件的支配力,是明確可見的嗎?!

這種事情發生的時候,大多是推來推去,沒有人會承認的,所以肯定說其實也有它的實用性,但通常,各自論過失其實也就可以了,例如98年的原民特考的第四題就是一樣的東西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0 發表
在給定的案例中當然是清楚可見的阿~都說了兩個人都弄錯藥啦~
至於你說實務上會推來推去那就是檢察官舉證責任的問題阿~我們寫刑法題目不用考慮到那裡吧!?
crise   在 2011/09/20 發表
那..小的淺見!刑法的第三題...
我看的點反而是..
甲.成立169..但是在因果歷程錯誤上有討論點~~最終採通說所以成立.
故,甲就是正犯
再來警察丙的立場是相續幫助犯的討論點.....
畢竟169本來就是有欺騙司法的意味才設的罪行..(這是它所輕害的法益之一).
間接正犯的立場,當然就是欺騙、隱瞞和利用的因素.
而幫助犯不用內心的接觸...........
所以我當下馬上想的就是相續幫助犯了!!!!!
故,丙為共犯!
明年見   在 2011/09/20 發表
心想萬一處不好,生命恐有危險: 甲女意識到她面臨到現在不法侵害

甲女認為此是其脫免被挾持之唯一機會: 甲女意識到那是一個可以實行的手段,換言之,是防衛行為

甲女認為自己有刑責,只是反面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也就是說,甲知道自己在防衛,只是不知道防衛可以不罰
這並不會阻卻二十三條的成立

至於防衛是否過當的問題
我自己是覺得因為好像也沒有更溫和的手段
應該要可以成立
但是因為題目用字的關係
(不問甲女有無刑責而問刑責為何)

我還是寫了即使防衛過當也能衡量期待可能性
(太緊張而想不到其他方法),同時23條1項後段亦有明文規定
可減輕其刑

第三題是整個炸掉了,只有討論到丙應該不是幫助犯
(有既遂故意沒有幫助故意,因為是他自己看乙不爽而不是因為想幫甲)
罪名什麼的就點點點點點了

底層社會到底是個什麼東西= =
看到society我就沒勇氣把lower class那套丟下去
結果最後避重就輕寫貧窮+1

革命純粹在亂扯啊

以今年的名額來說
炸三題應該是真的明年見了吧

英文又沒有跟人家一樣四字頭》《
努力完成一件事   在 2011/09/20 發表
財經實務組怎麼都沒有人po文…
我來充一下版面好了…
個人認為…決勝科目還是在稅務法規上面…雖然很多人覺得考的很偏…
但是其實還是有人會寫…連第三題要問的陳長文條款都能寫的很好…!!
只能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用力寫就無憾了…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我不想在討論刑法了啦~:》《:

我英文沒4開頭+1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獨木難支大廈,國考畢竟還是看平均分

所以還是不太需要得失心太重啦~
隨意啦   在 2011/09/20 發表
革命那題可以用相對剝奪帶一下啊,另外也可以偷渡社會病理學,

這樣至少有些東西可以看看~
Earth   在 2011/09/20 發表
no offense
怎麼感覺討論到有點鬼打牆在各說各話?
連八竿子打不著的防衛限制都攪和進來?

提供一點看法
關於第三題,甲女認為自己行為有刑責,那也是責任的部份,只要阻卻違法過了,也討論不到;欠缺防衛意識,不就是誤想防衛?而舉的最多的例子不就是殺手要殺你,你卻不小心把他撞死之類的。如果從這個例子對比,甲女很清楚她正受到生命和自由的侵害,而為了保護自己而撞死乙,這不是防衛意思?

至於"認知到自己有刑責"所以沒有防衛意識這個邏輯,一般人都知道自己當下準備要殺人阿,但就像前面"第二次考"提到的,那沒學過正當防衛的,一輩子都不可能主張我有防衛意思了?

其實我可能想得比較直覺。
有人要殺我,為了保護自己,所以我要殺他。從這裡切割,就有防衛意思。
至於有沒有刑責應該是後話,對防衛意思無涉。

這題在寫得時候看了好幾遍,一直在想有沒有陷阱,到最後放棄只感覺廢話很多...會不會我們把出題者想得太複雜了?

順帶一提
剛剛整理考卷喵到保成的解答
這題他們竟然開緊急避難,讓我小抽一下,看完只能搖搖頭,太扯了。
是要對那棵樹緊急避難?
Earth   在 2011/09/21 發表
說錯了 欠缺防衛意識是偶然防衛(修正)
wawa   在 2011/09/21 發表
我記得我還沒考英文的時候就看到補習班的答案
害我整個心情down到谷底
就那是題寫緊急避難
只能說....害我想補習的欲望都沒了!!!
還是自己念比較快...
Earth   在 2011/09/21 發表
還沒考完就看答案
是大忌!!
第二年考   在 2011/09/21 發表
我跟隨意大一樣寫了相對剝奪感,還自己加了史美舍的價值增加論跟馬克思的階級鬥爭論充版面,但還是寫不到一頁 orz

對樹緊急避難這個好笑XDDD 我看到補習班解答時也有點納悶,但直覺是他搞錯了;法英的答案也亂糟糟,真的是不看也罷。

對了,法英第19題除了Earth也選B之外,其他人都沒疑問嗎?
Ne   在 2011/09/21 發表
題目若偏簡單 就是誰寫得比較好的問題了 所以未來還真的充滿未知...冏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1 發表
革命那題我也是都用社會運動的理論硬套...
什麼結構緊張論.資源動員論之類的...
如果教授真的要求要寫到那本書的三個理論,
那我也只好無言了...

法英19題我也選B
隨意啦   在 2011/09/21 發表
政治學基本上只要寫得出來,而且能言之成理,自圓其說,倒也就會有基本分數,

當然,寫老師的獨門暗器分數應該就可以到20分左右吧
去年考上的考生   在 2011/09/21 發表
就去年個人經驗來說 政治社會刑總 給分標準都差不多 就是沒什麼標準冏

覺得寫的非常好的11-14分 覺得普普通通的11-16分 不太會寫亂喇賽的17-19分

這兩年政治學的題目都大到可以寫一本甚至一套書了 除非你天生神力 不然一般考上的人 大概平均都是15*4 社會學也差不多15*4

看了今年題目跟大家討論的內容 決勝點應該是刑總 考點感覺比去年多 比較容易分高下

其他科目國文差不多 專英簡單一些 法英也簡單一些 政治差不多 社會簡單一些

加上調工只要13個 即使上帝保佑含增列開到20個好了(但機率非常低)

第一試也只取26個 扣掉可能出現的神人或強者 大概是20個搶7個缺 33%的機率

但要是有增額 可能會稍微再加3-5個(不太可能超過 且增額也可遇不可求)

所以今年要是筆試成績沒有在前50%的 機率就非常低了

去年以前那種第三試錄取率超過70%甚至80%的光景 可能再也不會出現了
隨意啦   在 2011/09/21 發表
申論題的給分,基本標準就大概是12分,大概就是一題一半的分數,不管是研所或是國考層級,頂多是國考會因為卷子多,又不是要考自己要教的學生,以及讓考生心情爽一點,所以會微調一點分數

因為對老師而言,

如果卷面上的答案,是讓他覺得,這是他今生唯一的知己,那當然分數就好看啦,

反之,如果只是讓老師認為,其實我們的關係還好,那...又能有多好的分數呢?!

至於決勝點...

記得補習班的老師說過,國考每科都是決勝點,只有防禦型的考科,沒有放棄的考科,

而前面對刑總這麼多的討論...其實只是反映大家的無所適從而已...

畢竟其他科目的點都很清楚,差別只是個人表達能力,以及其中內容而已,沒多大差別
革命與底層社會   在 2011/09/21 發表
革命在

政大Heywood、台大王業力、東吳黃秀端等政治學書上
都有介紹。這両年國考分別考過政治暴力與恐怖主義,
加上今天阿拉伯之春,這個議題本來就很重要吧?!


底層社會,拙見以為只是把社會學與台灣社會第三版
中,社會階層化裡分配不平等的個體與總體因素換個
包裝出題。。。

去年政治學考題可以在文化陸研考古題找到。
也是在那個所上葉姓教授的政治學書上標題。

考試本來就沒有規定只能從哪裡出題了。
路人   在 2011/09/21 發表
對阿~今年革命議題應該很重要
只是出題來源太廣的話
很多非本科系考生準備起來都很吃力
只是抱怨一下而已
不用這樣針鋒相對吧
大家考試壓力都很大
革命與底層社會   在 2011/09/21 發表
考試本來就沒有本科或非本科之分。
現在發表一堆高見,都只是在互相取暖。
試問樓上哪一位是閱卷委員?
不如等真正筆試錄取了再發表心得文還實在些。
Ace   在 2011/09/21 發表
推樓上
補習班解題和大家的想法都一樣啦,寫的再有理,不合閱卷老師的胃口,還是沒用。
申論本來就是沒有對錯,能說服給你分數的人就是好答案。這就是申論題有趣的地方。

考完就有感覺了....繼續讀書..明年再來一次T_T
隨意啦   在 2011/09/21 發表
ㄟ...網路本來就是給大家都垃圾的地方...不用當那麼真吧...

其次是,政治學本來就不喜歡討論革命...

特別是,革命是政治暴力的一種形式,即便不一定是以暴力的手段去達成革命,

因為,政治學者,跟法學者一樣,都是靠國家吃飯,誰希望它倒?!

所以才會說這一題是出得妙!

不過今年一整個都在考政治參與,想來也是跟明年的選舉有關,只是沒考那部份而已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1 發表
既然都說了閱卷老師改題沒有標準
那大家討論討論又如何
每次討論什麼就是會有人最後來個這種虛無主義的言論
又何必一定要考上才能大聲說話
難道真的是以成敗論英雄嗎
如果我沒記錯
上幾篇你也發表了一些"高見"嘛~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1 發表
就算是大法官解釋也有不同意見書
難道不是主流答案就不能發表意見嗎
既然說考上是因為合閱卷老師胃口
那沒考上的人也許是他的看法剛好相反
而不是他的答案沒有價值阿
即使是教授出的題目也都有可以被批評的地方
大家意見交流才有進步的空間吧
還是因為大家討論的爭點你都沒抓到
正義魔人   在 2011/09/21 發表
正義魔人出現 開始放大絕 舉例如下

1. 等你考上再來問
2. 討論沒用 成績出來再說 否則都是相互取暖

那我看國考版也可以廢版了 反正永遠只有不到3%的人可以錄取
那討論文 心得文 哩哩摳摳文都刪掉好了
版名也改一改 變成國考上榜版好了

補習班也可以關起來了 反正他們教的也不見得會考
閱卷者也不見得愛 那書也可以燒了 因為閱卷者也不見得喜歡

這樣科以嗎^^
革命與底層社會   在 2011/09/21 發表
我還真沒抓到你們爭點耶

我又沒考你們調查局

上幾篇是舉出考題出處

你們大可去翻查

教科書上的答案絕對比你們扯東扯西有營養多了

補習班是可以關一關啊

那麼多人補只有13人會上

關一關也是剛好

等放榜了當然只有那些上榜分享文有價值

現實不就是這樣嗎?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09/21 發表
又不是沒人知道出處在哪...
況且刑法討論也是根據教科書來的
你也大可去翻查
如果這麼容易接受現實
那也不需要革命了
路人1號   在 2011/09/21 發表
人家討論開開心心您沒事潑人家冷水何必呢
您真的覺得把教科書上一字一句謄上去就會高分嗎
如果您真的這樣想 那我就會很感興趣您考的類科跟狀況了
去年調特考立法機關跟司法機關 小弟不才 將能謄的東西都謄上了
包括Heywood 陳義彥 周育仁 任德厚 彭懷恩等東西都濃縮後寫上去
但其實分數出來後跟我朋友自己寫的分數相差不遠
有時候自己的答案不見得會輸給書上的喔
扯東扯西搞不好才是高分的來源阿 書上不見得比較有營養

喔 我有考上 不知道我的說法算不算有價值
致樓上   在 2011/09/21 發表
請問你去年政治學几分呀?
隨意啦   在 2011/09/22 發表
天啊...現在還要先自報師承...才能加入討論...
Allen   在 2011/09/22 發表
我是政治所的但今年政治學真的沒佔到便宜
前三題太簡單,最後革命那題則在學校一般也不會特別教確實相對冷僻
通常政治轉型問題是聚焦在民主轉型,民主化理論
當然,其實換個角度表達也可以把民主化的某些理論寫上去
蠻後悔那題一時腦袋沒轉過來只寫了兩個理論而已啊..
革命與社會底層   在 2011/09/22 發表
我也是國立政治所的。
96年考過調特,政治學82
去年看到主權那題特別去翻查,
從王業立那本的註釋反查回去文化陸研考題。
樓樓摟上舉去年立法司法的題目當例子不太恰當,
因為那両題是很基本題型,去年政治主權跟今年
革命一樣才是變化題。
調特政治學特色是幾乎都有一題變化題,
但都可以找到是來自哪本教科書。。。
當然沒有人一字不漏騰上去而高分,
但至少不會偏離書上答案太遠吧。。。
隨意啦   在 2011/09/22 發表
現在就是大家都要嗆學歷就對了?!

ok,我也是國立大學政治相關系所的碩士

如果有仔細觀察過這十年的調查局考題,應該會知道,它的政治學考題都是出基本題型,

然而,近兩年的考題,常會出現一些變化球,大約是兩題

而這個趨勢的出現,其時間點,恰好是國安特考與調查特考併考之時,也就是民國98年起

例如,98年的第二,第四題 99年的第一,第三題,都跟之前調查局的固有考點不同

如果仔細去看,就會發現,之前的考點多半會集中在民主的類型,選制,民意等

96年的考題,其實就是調查局的基本款

是以,在以往的考題上,只要有背,基本都不會差太多

但是,現在的考題不只要背,同時也要求要有點變化

教科書是一定找得到答案,但是不能轉化來回答問題的話,高下立判

然而,也因為國安局只出兩題,所以調查局傳統考點還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

畢竟...基本掌握了,變化球只能當加分關打~
wawa   在 2011/09/22 發表
所以有上榜的考生可以提供社會學、政治學的參考書目?謝謝~~
我的英文好爛啊~~該怎麼補呢???請大家提供給我意見~
我只剩明年能考了~》《
第二年考   在 2011/09/22 發表
增列出來了~調工(英)只分到2個,總共取15名……》"《
(法實、電子、資訊、營繕也各+2)

我還沒上榜也不是法、政、社相關系所出身,
不過有中等教師證(英)和美國碩士學位(也只剩明年可以考orz),
去年調工英文運氣不錯考了96.25(申論滿分,選擇錯三題@@"),
今年選擇是錯兩題(囧)、法英的英文則是全對,
所以應該可以給樓上一點建議吧?

如果以明年再戰來說,其實還有相當充裕的時間可以準備,所以別洩氣,要有信心。以你的程度來看,我會建議先別做國考、研所的考古題,而是「砍掉重練」,弄一套國中英文課本一到六冊來重新讀一遍。現在的課本一冊大概都有9課(九下只有6課,七上我記得是8課,手邊剛好沒七年級的課本所以不太確定^^"),六冊大概是50課左右,目標可以訂在兩個月內讀完,務必「唸」到熟透透,然後花一個月的時間把歷屆基測的題目一共25回做一做(http://tnk.ntnu.edu.tw/exam.html),這樣基本的語感和文法,甚至是篇章結構(這個可能需要有人講解)還有信心(這個也很重要^_^),大概就沒問題了。

另外有幾點可以注意一下:
1. 每課單字、課文(reading)、對話(dialogue)一定要開口反覆唸到幾乎能夠背起來,不要覺得意思懂了就好了。
2. 每課的句型練習一定要做,參考書的文法解釋倒可略過不看。
3. 練習用眼看著參考書的課文中譯,然後用嘴唸出相對應的英文。
4. 如果能有人督促指導,效果會更好。

嗯,大概先這樣吧!如果有幸上榜再找時間來篇進階級的好了。^_^
我沒上過兒美,跟我那個年代大部分人一樣是從國中才開始學英文,
第一次出國是去新加坡考GRE(囧),第二次出國就是到美國留學,
所以上面那些是根據我個人學習以及教書的經驗所歸納出的想法,
跟樓上還有大家分享,還請不吝指教。
革命與社會底層   在 2011/09/22 發表
多說無益。
期待「隨意啦」大大在調特放榜後,
上來報一下您的政治學和刑總分數喔。
預祝您也高分錄取耶。
小剛   在 2011/09/22 發表
請問增列的消息是從哪出來的?
抱歉我看考選部與考試院的公告都沒找到~
謝謝!
隨意啦   在 2011/09/22 發表
既知我隨意,又怎麼好期待我來報分數呢?

而且,社會科學學者最厲害的就是打高砲~

其中,

最厲害的學者,是讓你看不出來他的立場,但他確實有立場,

次之,是他的立場明確,鏗鏗然,小石貌,常常槓上人啊~

下者,是他沒甚麼立場,但至少會跟著有立場的人走,

最下者,是他沒有立場,亦不知立場為何,僅以利為趨,藍皮綠骨,綠皮藍骨,是沒有新的洋蔥阿~》《

噫!社會科學是做人的學問阿~
革命與社會底層   在 2011/09/22 發表
真是太可惜了!

見您從刑總、政治、社會皆有精闢見解,

不只對細小考點能精準掌握,

連閱卷委員評分標準也知之甚詳。

當然希望放榜後您能像現在一樣分享分數,

不但可印證您現在的先見之明,

也可讓眾多站友準備上有所依歸呀。。。

雖說國家考試與做學問不盡相同,

但以您的高水準應可輕鬆獲取高分的呀!
隨意啦   在 2011/09/22 發表
也不用很高阿,

如果稍稍關注過考選部的統計資料,那很簡單的就可以發現,

過去幾年的錄取分數都不會超過65分,這是指平均分數

換言之,第一試總分大約在390分左右,就幾乎是篤定上榜,

其次就是看後面兩試的表現

相信應該很多人都可以輕鬆到這個分數,特別是政治學有82的話,想來也是不難

況且,忝讀了幾年書,也跟著老師們轉了幾年,如果連他們心裡在想甚麼都不知道...

那當起調查官大概也一種考驗啦~
革命與社會底層   在 2011/09/22 發表
我只說今年沒考,
你怎麼知道我之前有沒在裡面過。。。哈哈哈。
既然這麼有自信,
到時候就公布咩!
隨意啦   在 2011/09/22 發表
這我們當然是不清楚啦,畢竟網路上有甚麼可以當真的東西呢?

誓言都只是一時的失言,人生如戲全靠演技,真真假假,是假是真呢?

說到演技...是該去買E. Goffman的烙印了...

至於自信這回事...應該是大家都有吧...

正所謂,人人有信心,個個沒把握,沒到揭曉...又怎能知道?!

不過...要等到11月初才第一試榜示,也是久了點
第二年考   在 2011/09/22 發表
打個岔~@@"

補一下增列消息的來源,考選部沒有放在首頁的公告,
而是在「考試資訊」裡、「考試舉行相關事宜」的最後一項,
那個「各類科組增列需用名額統計表」就是了~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PropertyDetail.aspx?m=1725&c=100180
隨意啦   在 2011/09/22 發表
原來是放在那阿~》《

謝謝啦~
QQQ   在 2011/09/22 發表
15*1.3=19.5
今年想過第一關的考生必須要考進前20名
拼阿...
要分享嗎?   在 2011/09/22 發表
上面有個去年英文申論滿分的
可以分享一下嗎?
有點扯
有何技巧?
以今年為例 可以分享一下嗎
wawa   在 2011/09/22 發表
TO 第二年考
方便跟你留聯絡資料嗎~?》《想要請教你英文~!謝謝~~
AAA   在 2011/09/22 發表
請問樓樓上第2關錄取1.3倍從哪得知阿
簡章中我找不到耶
QQQ   在 2011/09/22 發表
好像是國家考試的法規還是什麼的我忘了
簡章上沒有寫出來 但我確定是1.3倍
不信你可以去算前幾年通過第一試的人數
一定是錄取名額的1.3倍 然後小數點無條件進入
第二年考   在 2011/09/22 發表
呃~我晚上才在ptt國考板po文獻醜,
標題關鍵字:英文,
有緣的話站內信聯絡吧~)

我覺得調特英文的非選應該是改得蠻鬆的,所以才會給到滿分。不過說實話,我並沒有針對考試特別做準備,就只是照我自己的方式去跟英文保持接觸(例如:看影集)。尤其我不愛寫作(中英都一樣orz),所以考前一篇作文也沒練過;再說沒有人幫忙改的話,寫了也是白搭。至於翻譯,這倒是我的興趣之一,但我一樣沒專程練,畢竟另外三個專業科目比較需要我的關愛。XD
QQQ   在 2011/09/22 發表
樓上要是今年三科專業在水準以內 應該已經佔掉15個名額之1了
要是專業有讀起來 那很可能會像去年的DY一樣 先把榜首給佔了XD
自然捲   在 2011/09/23 發表
贊成練英文要看影集 推薦Criminal minds~
隨意啦   在 2011/09/23 發表
我比較喜歡Sex and the City~雖然是滿久了~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11/09 發表
不知道調工組的大家考的怎樣

這次大家都好低調啊~
Red   在 2011/11/09 發表
那我先來分享一下好了...

今年很幸運可以通過筆試,
總成績是69.2,

國文 59
法英 78
專英 80.5
刑法 63
政治 62
社會 72

主要應該是靠英文上的...
現在只希望後面兩個階段都能順利
@@   在 2011/11/10 發表
恭喜Red!!
英文好強!!希望您考上後能分享心得^^

看了國考版的幾篇心得後,發現英文變的爆重要了(廢話,都"選試英文"了)
以前名額多還感覺不出來,現在就有很大影響
不僅刑政社要不差,英文也要夠強才行
以R大的成績來看,現在至少4個專業科目要有2個拉高,不然沒機會

第二年考大大應該就是那位F網友吧,真的很可惜
專業科目在加強一下,再拼一次真的有機會

好期待這次高手們的書單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11/10 發表
我的分數:

國文 66
法英 80
刑總 71
專英 66.75
政治 72
社會 90

總成績 74.5

其實英文不高還是有機會的
社會學簡直超乎我想像的高

希望第二試能順利
Earth   在 2011/11/10 發表
這社會學高得也太誇張...
榜首無疑

恭喜
不知所措   在 2011/11/10 發表
請問 去年被體能刷掉

先恭喜您復仇成功!
由於你的成績太讓人驚艷了,想要請教你的寫法

關於社會學
上次只看聖經本,整張用掰的43,這次看了Rizer 補習班用書 並用聖經為主幹做成筆記,聖經幾乎都背起來了,馬克思 涂爾幹 瑋柏 齊默爾到 米德 舒之 布迪爾紀登斯的理論都整理好 ,53,無言。

第一題 科層特徵、彼得和帕金生
這題不是完全是聖經本的嗎?我將精華很有自信得寫上去。結果只有 13 ???
第二題 風險社會及全球化
寫了貝克和紀登斯的看法 及定義 13分
第三題 底層社會
寫結構功能論及情境理論
並敘聖經本的分析 6分

關於政治學
這次我準備了 heyhood 陳義彥 呂亞力及補習班用書,以陳為主軸做成筆記,並加上時事題,因此革命那題我很有把握。

第一題 聯邦 單一
基本題,將我筆記中從教科書整理的擬答寫上,10分。無言
第二題 政治社會化
這題我完全以陳義彥的書為主,也是從這出的吧?
定義分為個人與社會方面EASTON ,Lanton Almond的定義。
機構或措施完全和陳的書相同 13分。
第三題 媒體
這題完全是陳,我拿19。
第四題革命
革命定義出自呂亞力和heywood。理論我寫了 馬克思 階級革命 哈伯瑪斯 正當性危機 Gurr 相對剝奪 Easton 系統理論 Skocpol 國家能力 大部分出自Heywood 。結果 18 也不高。

這次成績出來真的令我震驚,讓我回家翻書再考一次,我還是會寫一樣的內容吧
邢總也是 林山田和金律師的書都翻得很熟了,寫的時候也相當有把握,如
1.主客觀混和著手 未破壞及建立新支配 未了未遂中止 13
2.間接故意 正當防衛要件及未過當討論 13
3.間接正犯未遂 依法令行為但主觀非依法令行事故不能阻卻 18
4.故意殺人 過失殺人 討論因果關係及各關規則後討論過失的行為不法及結果不 法,10分

可以請教各位高手我的問題是出在哪裡嗎?答案卷都寫到7頁,政治還寫到稿紙頁,字也不醜。 懇請賜教
分數級距公佈了   在 2011/11/10 發表
考選部=》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本項考試==》最下方有"考試成績參考表" http://ppt.cc/Bl-

恭喜 去年被體能刷掉 您是筆試榜首
70分以上共有7人
68分以上共有13人
正在受訓的人   在 2011/11/11 發表
成績考很好的人趕快練體能,體能沒過考榜首也沒用。
lanski   在 2011/11/12 發表
請分享一下社會學的準備方式吧, 高的太誇張了!
wawa   在 2011/11/14 發表
對ㄚ~社會學怎麼能那麼高啊~?是讀那些書呢?~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11/14 發表
謝謝~
最近一邊上班一邊練體能實在抽不出時間來好好打心得
況且這次說實在的是靠社會學才能衝出這樣的成績
其他科目比我高分的應該大有人在
也許別人的心得會比我的更有用
也或許社會學改題老師改我考卷時心情大好
總之我只能提供些我自認為不錯的考試訣竅給各位參考
若有疑義也請各位不吝指教

書單部分:
政治學我任德厚、陳義彥讀的很熟,另外搭配Heywood當作補充,
可以讓你懂的東西更完整,特別推薦王業立主編那本,去年的主權衰退與今年的革命都出自這本書,可惜我買了卻沒看,所以革命那題我只拿12分。

社會學我只讀聖經,另外搭配畢成的社會學(補習班)當作概念補充。

刑總我只讀撲馬的刑法總則-破,把這本讀懂對刑總體系的建立非常有幫助,它有再出新版增加了題目解答,這本書在深度與廣度方面都非常適合考高普考或是調特的考生。

寫題部分改天再PO~
wawa   在 2011/11/15 發表
請問王業立是那一本呢~?感謝~~
wawa   在 2011/11/16 發表
去年被體能刷掉 你好
我可以跟你買王業立那本書嗎?謝謝~
承   在 2011/11/17 發表
【去年被體能刷掉】學長您好
我遭遇到很大的問題
想請您幫忙

我去年考社會行政
社會學 高考56 地特 69
今年轉考調查特考 卻只拿 29分
(寫滿七頁,內容不遜於去年水準)

最有把握的科目竟然被老師狠狠的羞辱一頓
受到很大的挫折

在下有個不請之求
想請你為我個人家教
鐘點費再與您細談
願配合您放假時間
僅需10-20小時指導

明年可能是我最後一次考
得抱必上決心
請您務必幫忙
請與我聯繫 謝謝
lechenge@gmail.com
Dr.B   在 2011/11/22 發表
我們讀書會三人
用自製的筆記書準備,囊括了各家版本
濃縮內容精簡再精簡
我社會學87
另外兩人分別80、81

我不是要臭屁
但難道改題老師不會知道你用的是聖經版解答嗎
EX:聖經版解答第一題Weber科層制是5項
可是題目問「Weber」提出的概念,就應該回答Weber最初的勾勒的那7項
5項跟7項內容好像一樣,但分數就是不一樣

第二題風險社會也是重點
解釋A.Giddens或U.Beck的論點必然關鍵
後面的舉例就是理論應用
我用了福島核災,並以Giddens的現代性巨怪應用說明
也拿了不錯的分數

我們政治刑總也在水準之內
但英文不好,就明年再來
不知所措   在 2011/11/23 發表
謝謝 DrB 及 去年被體能刷掉 的分享,在下受益良多,DrB你的筆記要收好,
很多人覬覦。不過也不得不佩服 只讀聖經和補習班用書就能達到90,寫
法必有過人之處,請問 去年被體能 有寫出七項嗎?
去年被體能刷掉   在 2011/11/23 發表
TO 不知所措

不好意思拖了這麼久才回應你
本來想等三關都過了再來分享
想說也比較有說服力^^...

在準備方面
我建議多買教科書回家啃
把不同老師的看法互相對照、截長補短才能對每個主題作全面的瞭解
然後再用自己的觀點做整理
我沒有練習考古題的習慣
但我在唸完每個段落、章節或是主題之後
都會自己預設老師會怎麼出題
就算教科書的內容是沒有體系的
也要自己整理出條列式的標題
預想寫題的整個架構與內容
唸書沒有什麼訣竅
就是多看、多練、多思考

至於考試的寫法
這次我的確是用了不一樣的方式
在此提供以下方法給你參考
一、首先題目絕對要看清楚
題目裡的文字絕對沒有廢話
尤其在刑總這一科
一字一句都可能是考點以及資訊
例如:
1.刑總第一題:腳踏車"未上鎖"究竟是用來判斷著手還是既未遂的關鍵,寫題目時一定要提到。
2.刑總第二題:"甲女認為她的行為具有刑責",就算是幻覺犯最後不會成罪,也一定要討論。
3.刑總第三題:"B是貨車司機,經常性載運貨物",就代表職業上的問題要拿出來討論?而這一題應該是要討論一下職業上承擔危險是否影響相當因果關係的成立。
4.政治學第二題:你只有寫到政治社會化的機構和措施,但是第二小題的題目是問"作用",可能你的答題方向偏了,第二小題沒有拿到分數。
5.社會學第二題:第二小題舉例應該是關鍵,你只寫風險社會與全球化定義是不夠的,我也是以日本海嘯為例,題目是問全球化如何促進風險社會的形成,其間的因果關係是什麼,必須審慎的判斷以符合邏輯。

二、簡單的題目要小題大作
我想這個大家應該耳熟能詳啦
我的方法就是除了答案盡可能寫完整以外,另外可以在前言結論的地方下工夫。
例如:
1.社會學第一題:我只有寫出五項科層制特徵,不過雖然題目只有問帕金森與彼得原理兩項負面效果,且既然題目寫到Weber,在前言與結論的部分就可以提到Weber對於理性化、科層體制的優點、悲觀看法,甚至把儀式主義、寡頭鐵律等其他缺點都帶進來,答案就顯的更完整了。
2.社會學第二題:也可以在結論提一下"預警原則",聖經裡的很多相關概念都可以帶一下。
3.政治學第一題:題目雖只問聯邦與單一國,但重點應該是擺在地方政府的定位問題,所以結論也可以提一下全球治理的觀念。

三、要多舉例
這也是小題大作的一種方式,用在社會學第四題解釋名詞這種類型的題目應該非常棒,五個小題都舉例就可以加好多分。

以上,倉卒之間提供一些拙見,如有不當之處,也請多多指教啊!!

TO wawa:

等我三關全過再賣你王業立那本書吧!!
不知所措   在 2011/11/23 發表
再次感謝 去年被體能刷掉 能在百忙之中提供這麼詳細的心得。
相信您不只回答我的疑問,也指引了許多人申論題的答題方向,也預祝
您未來順利成為調查員,在未來工作上就如同這次考試般越過重重障礙
,幫助更多人。
wawa   在 2011/11/24 發表
TO~去年被體能刷掉
預祝你順利上榜囉!!!!
小米   在 2011/11/25 發表
忽然覺得考調工的都是神人= =
RYAN   在 2011/11/26 發表
去年被體能刷掉 如果體能過了就上了阿

榜~~首~~耶!!!
去年   在 2011/11/28 發表
喔對了~
再補充一下

如果題目的議題老師們有明顯的立場取向
寫結論的時候一定也要採取相同立場
但又不能太過偏頗
正反意見都要寫到
以全球化來說
老師們大多是抱持著疑慮的態度
結論就可以寫
"雖然全球化帶來..的優點,但它帶來的負面效應..值得吾人深思.."之類的
再例如地方政府重要性的提升方面
老師們大多採取較樂觀的看法
此時結論就要用相反的方式寫囉

我真的覺得我的心得非常普通平凡
但還是希望能幫助到人

昨天有幸拼死拼活通過了體能測驗
也謝謝樓上們的祝福
堅持下去
盡力去做
加油
共勉之
請問去年   在 2011/11/28 發表
請問昨天調特的女生,體測有不幸被刷掉的嗎?
wawa   在 2011/11/29 發表
去年加油喔~!
希望你一定一定一定要考上~!!!!
mag   在 2011/12/04 發表
TO 去年被體能刷掉
請問你說得社會學聖經是哪位老師出的書?可以麻煩你告訴我書名嗎?
正在自我修行準備明年第ㄧ次征戰的考生留
btw,若您有要賣你的考試用書請和我連絡 至
maggie740511@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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