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林錫山大案緩辦?誰該負責?
金山銀山 於 2016/01/21 22:20 發表 人氣指數 : 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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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104年1月8日透過親信和李保承聯絡,製造兩個人在高鐵上巧遇的機會,交付現金700萬元,同年9月,李保承又拿著疑似裝有343萬元的黑色手提箱進入立法院,總計行賄金額高達1043萬元檢方在林錫山立院辦公室和家中查到現金總共六百萬,林錫山,雖然承認拿了錢,但卻狡辯說不知道那是什麼用途,但網遠科技的負責人李保承的說法又不同,一開始先說自己沒有行賄,後來又改口說是借貸關係,雙方說詞矛盾,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而幫忙存錢、藏錢的林錫山妻子劉馨蔚以及其他9名相關人,則是以200萬到10萬元交保候傳,整起事件會就此止血還是繼續擴大,外界都等著看!
本案雖然看來是辦了大老虎,
但是檢調先後錯失兩次逮捕現行犯最佳機會,
拖延一年後始發動偵辦,
這樣的辦案效率與時機,
難免令人懷疑檢調遲延辦案的動機與幕後操縱鑿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