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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英雄需要你們的加入
名留青史    於 2011/09/23 21:55 發表   人氣指數 : 4645
一、法務部廉政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公開甄選肅貪業務人員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署職務列等最高為簡任第十職等職務,應審酌具體職務內容,就具簡任職務任用資格,且有豐富偵查實務經驗、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者,擇優甄選之。
三、本署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九職等職務,應就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或相當第八職等職務以上,服務成績優良,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及下列條件之一者甄選之:
(一)曾任檢察事務官或司法事務官合計六年以上。
(二)曾任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八年以上。
(三)曾任警察官八年以上。
前項所稱服務成績優良,指最近三年考績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且未受刑事、懲戒或平時考核獎懲不相互抵銷,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
擔任主管職務者,應就主管職務歷練及領導能力,擇優考量。
四、本署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八職等職務,應就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或相當第七職等職務以上,服務成績優良,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及下列條件之一者甄選之:
(一)曾任檢察事務官或司法事務官合計二年以上。
(二)曾任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四年以上。
(三)曾任警察官四年以上。
前項所稱服務成績優良,指最近三年考績二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且未受刑事、懲戒或平時考核獎懲不相互抵銷,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但第一款人員僅有二年考績者,須考績均列甲等。
五、本署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七職等職務,應就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服務成績優良,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及下列條件之一者甄選之:
(一)曾任檢察事務官或司法事務官合計一年以上。
(二)曾任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二年以上。
(三)曾任警察官二年以上。
前項所稱服務成績優良,係指於最近二年考績一年列甲等、一年列乙等以上,且未受刑事、懲戒或平時考核獎懲不相互抵銷,累積達記過以上處分。但第一款人員僅有一年考績者,須考績列甲等。
六、公開甄選應予公告,公告內容包含機關名稱、職稱、職系、職等、辦公地點等資料及其他相關事項。
具備本要點第二點至第五點資格以上者參加甄選,應於公告之期限內向本署提出下列文件:
(一)報名表。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
(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五)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但甄選條件僅要求服務年資二年或一年以上者,得僅提供二年或一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七)其他應提出之相關文書。
前項應備文件資料未齊備或資格審查不符合者,不得參加甄選。
七、為審議公開甄選相關作業事項,本署設廉政署人員公開甄選審查小組(以下簡稱甄選審查小組) ,置委員七至九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署長指定之副署長兼任;其餘委員,由副署長一人、主任秘書及其他經署長指定之委員四至六人組成,並得設工作小組執行相關作業。
甄選審查小組應由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八、第二點職務之甄選,採面試方式辦理,面試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九、第三點至第五點職務之甄選,採筆試及面試分階段方式辦理。筆試成績錄取標準由甄選審查小組決議,未達錄取標準者,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
筆試科目二科:(一)刑法(含貪污治罪條例)、(二)刑事訴訟法。每科一百分,成績以二科平均計算,其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者,均為不合格。
甄選總成績以筆試成績占百分之五十,面試成績占百分之五十,合併計算(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
甄選總成績相同者,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先,依次為刑法。
十、經公開甄選作業擇優錄取者,由本署依相關規定辦理派任。
十一、本署因業務考量而有公開甄選其他專業人員之需要者,得 另訂資格、條件比照本要點程序辦理。
 回應
(共有 49 篇回應,其中 1 篇已由板主註銷或刪除)
gg   在 2011/09/23 22:31 回應 :
個人衷心建議廉政署公開甄試時參考以下建議:
來自貪瀆,最知貪瀆事!
欲抓貪瀆,應取貪瀆者!
所以,筆試錄取者,參加口試時:必問:
1.任職期間,曾做過那些貪瀆案件。(依案件大小評訂成績,愈大者成績愈高)
2.任職期間,貪瀆案件總合金額大小。(依金額大小評訂成績,愈大者成績愈高)
3.無貪瀆經歷者零分。
反正,符合條件的某一機關不乏貪瀆者!
重點是調局精英們!別再打瞌睡了!
也對   在 2011/09/24 00:03 回應 :
阿扁黑金經驗與成就數一數二,應該列為特約顧問!
黑媒結合共A真屌   在 2011/09/24 11:19 回應 :
按:
這些被起訴員警、媒體人最了貪瀆、圍事手段與心態,用他們就對了!
轉貼:
中山警收賄醜聞 北檢起訴10人
更新日期:2011/09/23 12:55
台北市中山分局員警日前驚爆,涉嫌收賄的重大風紀案件,檢調今年六月間曾埋伏在行賄地點,當場將「白手套」中山二派出所洪姓巡佐的妻子以及鄒姓「酒店業者」人贓俱獲。檢方偵查期間,更陸續發現還有多名員警和記者涉入其中。台北地檢署現在將涉案員警等十人,依貪污罪嫌起訴。(潘千詩報導)
起訴書指出,51歲的鄒姓酒店業者,是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會館」的負責人。為防止警方取締,他除了對轄區派出所員警行賄外,還將酒店股份分出來,以拉攏多名警界和新聞界人士入股,藉此達到放鬆對於自家酒店的查緝、在媒體前曝光,或是在警方有任何查緝動作之前,能事先得到消息得以順利經營。
台北地檢署23號偵查終結,以貪污罪嫌將涉案的五名員警及員警妻子、兩名記者在內等十名被告一併提起公訴。至於兩名提供場所給酒店業者從事性交易的飯店業者,則被檢方以妨害風化罪嫌,處以緩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主嫌中山二派出所洪姓巡佐,為圖個人私利,收賄長達四年,不法獲利上千萬元,被逮後一再否認犯罪、毫無悔意,嚴重戕害警界信譽、形象,因此向法院求刑20年;而他的妻子,檢方求刑14年。至於建國所的歐陽巡佐,長期收賄七百多萬元,犯後也矢口否認犯行,檢方也向法院求刑16年。
無名英雄比較屌   在 2011/09/24 12:06 回應 :
不知廉政署為何一直要強調英雄主義?
廉政英雄?
這是啥玩意兒!
耍嘴皮騙騙外行搞噱頭嘛!
辦案是靠菁英團隊,不是靠個人英雄!
辦案是靠集體智慧,不是靠個人英雄!
只要是讓英雄主義作祟,肯定會出狀況、搞亂子!
辦案無英雄,
假英雄常變成真狗熊!
學學調查局調查員精神,
埋頭苦幹,
當個無名英雄吧!
倒是,
如果辦案碰到上上級要你賣案、吃案,
那時你真挺得住,
才是真英雄!
發言人不可空白   在 2011/09/24 23:56 回應 :
廉政英雄是片名
講的我昨天看起好好像是檢察官跟警察~
無名英雄也是英雄
更值得敬佩
我想開版者可能也是借用最近夯的片名吧
膺雄非雄   在 2011/09/24 23:59 回應 :
廉政英雄劇中演出的是青蜂俠型的超級檢察官,簡直是文武合一、智勇雙全,現實世界有這款英雄嗎?有權力政客與官僚體系會期待這種英雄嗎?過去或未來或者有之,肯定是不存在現在的!
惺惺相惜惺惺,英雄才會惜英雄!
以廉政署目前組合,還寄望招募廉政英雄嗎?
何況,
縱使真是廉政英雄,到廉政署會有出頭天嗎?
檢察官就是天,就是偵查主體,
績效功勞都是檢察官的,
風吹雨打風險意外,苦勞都是你的!
一旦不幸在超級英明檢察官的烏龍指揮下,還會依然是英雄嗎?!
愛名小次郎   在 2011/09/25 00:08 回應 :
樓上說的好,
當年佐佐木小次郎永遠是天下第二,
武大郎更是金瓶梅稗官野史外傳笑話一則!
語云:三代以下未有不好名者,
廉政英雄誠乃天下令名,
還是留給廉政官與駐署檢察官自我感覺良好去吧!
空白發言人   在 2011/09/25 13:02 回應 :
身為廉政英雄,當然要智勇雙全,能力非凡、身手也不能太差,並且品德、操守各方面的要求,也要經的起超高標準的檢驗。
而劇中情節,當然要誇大一點點,才有張力嗎,也才會有達到實質宣傳效果。這應該也沒錯吧,吃味的心態及閑言閑語能理解,一些過氣的演員總是說以前自己多行的!
送給真正英雄吧   在 2011/09/25 15:00 回應 :
悲劇英雄
作詞:黃舒駿
作曲:黃舒駿
這是一條走不完的路
路上有著受不完的苦
他們都偷偷笑我糊塗
其實我比誰都清楚
自始至終不是我所願
可是我卻更不願去後悔
悲!悲!悲!……
為我心碎不如給我讚美
悲!悲!悲!……
這樣的壯烈,捨我其誰
平凡的人有平凡的幸福
不凡的人有不凡的痛苦
他們要的是眼前的好處
我想要的是千古的欽慕
轉載來自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
那兒有悲劇就往那裡走
赴湯蹈火是我生命的枷鎖
悲!悲!悲!……
為我心碎不如給我讚美
悲!悲!悲!……
這樣的壯烈,捨我其誰
你是要平凡的幸福
還是要不凡的痛苦
他們要的是眼前的好處
我想要的是千古的欽慕
悲!悲!悲!……
為我心碎不如給我讚美
悲!悲!悲!……
這樣的壯烈,捨我其誰
英雄安在   在 2011/09/25 21:06 回應 :
香港廉政公署未曾聽說過廉政英雄,新加坡亦然,臺灣廉政署初出茅蘆,高調廉政英雄,似乎有欠謙虛!
民視戲劇   在 2011/09/25 23:20 回應 :
廉政英雄不是廉政署官員是檢察官..(氣)
哈哈   在 2011/09/25 23:34 回應 :
這麼說,各位學長對不起啦,
廉政英雄主角早已經駐署額滿啦!
再來進場的,只能當英雄配角與龍套了!
路人   在 2011/09/26 14:43 回應 :
廉政英雄跟廉政署有何關係嗎
我只看到該劇理的檢察官實在夠誇張
可以親自抓拿要犯....
不過話說回來
廉政署到底獨立辦了哪些案
還是把現在既有檢調單位做的事
拿來過個水而已
讓大眾看得霧煞煞
希望國家預算不要白白丟到水裡了
有鬼   在 2011/09/26 15:04 回應 :
請檢察官也成立類似110報案專線..接獲民眾報案電話..火速趕到現場處理..維護社會治案與正義吧..
檢察官會來...才真的有鬼啦...
落差太大自找麻煩   在 2011/09/26 21:49 回應 :
搞宣傳的老祖宗德國納粹時代的戈培爾,
最厲害就是會說謊話,
謊話說一千遍可以變真理,
可惜,
檢察官永遠是檢察官,
不會是追求宣傳效果裡的廉政英雄,
吹牛過頭,
一旦落差太多,
失望更大而已!
檢察官不需面試?   在 2011/09/26 21:54 回應 :
論肅貪、防貪、反貪資歷與經驗,恐怕檢察官最差,為何獨獨他們不需要考試與面試?!
自知之明   在 2011/09/27 21:29 回應 :
能考進當檢察官的,代表人家素質高!
你們有資歷和經驗算什麼!
素質高   在 2011/09/27 23:49 回應 :
法官都選博士擔任是不是素質最高?
會考試的就算素質高?
別胡掰啦!
看看70幾%認為偵查不公正的民意調查結果再吹牛皮吧!
素質高尚且如此,
不高,怎辦?!
素質真高   在 2011/09/28 00:00 回應 :
當年台大法律畢業的阿扁第一名考上律師!素質高吧!真高!
當年股市禿鷹檢察官李進誠,素質高吧!很高!
案案收錢不手軟檢察官柯OO,素質也高!
真是一山還比一山高耶!
aac   在 2011/10/05 22:23 回應 :
表面講的屁話一堆,外招時還不是一堆人跑來現殷勤!
要過來的人,趕快!
ttt   在 2011/10/06 17:41 回應 :
準備關門的機關.趕快跑過來
有準備幾雙筷子給你們
幻想症又發作了   在 2011/10/06 18:47 回應 :
看看媒體打嘴炮的機關到底辦了幾件案?
像這般辦案的速度
只比烏龜快不了多少
還敢笑別人
也不想想都已禮讓你們那麼多了
軟柿子也都給你們挑去吃了
還搞不出名堂
對了,三個月檢討時
記得把人家自首的那件案算上去喔
致敬   在 2011/10/06 19:13 回應 :
大嘴巴機關.最會洩密的機關!
也最會積案的機關.一大堆人真的要感謝你們法外開恩.
可能有什好???吧!
哈死   在 2011/10/07 16:27 回應 :
本事大當然挑軟柿子吃!就別怨嘆了!
一人一款命!
蜜月期   在 2011/10/07 19:06 回應 :
三個月是蜜月期
做不好慢慢來沒關係
馬先生若連任後
民眾還會給你們有蜜月期嗎?
做不好當然要開幹
到時候真得是一人一款命囉!
gg   在 2011/10/08 08:41 回應 :
民眾根據瞭解還有六成不知道有這單位!
所以,他們還可混很長一段時間喔!
哪會!   在 2011/10/08 13:51 回應 :
一個烏龍案已經舉世聞名、該知道的都知道啦!
贋雄   在 2011/10/09 17:34 回應 :
在辦案團隊裡本無英雄
在檢察官指揮下更無英雄
刺眼啊   在 2011/10/09 22:52 回應 :
這小人當道、價值錯亂的時代,只有悲劇,還有英雄嗎?!
英雄都要準備好   在 2011/10/12 00:52 回應 :
不成功便成仁,
古今中外的英雄人物,
都是要準備好隨時為大義犧牲的!
各位廉政英雄都準備好了嗎?
gg   在 2011/10/13 23:11 回應 :
自古英雄空遺恨!
大英雄從缺   在 2011/10/14 00:41 回應 :
舉世都是小英而已!
立委也看不下去   在 2011/10/15 23:36 回應 :
按:吹牛過頭就不像了!廉政英雄媒體宣傳也該適可而止吧!
轉貼:
檢警戲受肯定 立委批評受質疑
民視 (2011-10-1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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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檢察官英勇打擊犯罪的偶像劇,日前遭立委黃偉哲質疑,劇中女檢察官穿高跟鞋踢翻飆車族的劇情誇張,與現實不符,甚至直截槓上代表正義的司法人員,批評在現實生活中,檢察官選擇性辦案,但黃偉哲卻承認,他根本沒有完整看過這部戲,只是他這樣擷取網路的少部份意見,就在國會殿堂質詢,這種質詢方式,15日同樣遭到網友質疑,也是一種選擇性的偏頗,有失問政專業。
穿著高跟鞋,還能踢翻飆車族,江祖平飾演女檢察官,親自打擊罪犯的橋段,矯健身手,讓觀眾看了熱血沸騰,但有立委卻對劇情很有意見。
法務部長曾勇夫認同,商業節目必須有戲劇效果,與現實沒有衝突,只是立委黃偉哲的這番高見,到底是誰的意見?
立委公務繁忙,黃偉哲有沒有看過這部戲?前說是網友,後面又改說是民眾來電,但網路討論區中,誇讚劇中人物詮釋司法正義形象的大有人在,更有讚揚戲劇辦貪官、汙吏,劇本寫出了人民的心聲,有勇氣,也有網友激賞演技,稱讚硬底子演員柯俊雄薑是老的辣,而幾乎不看戲劇的立委黃偉哲,卻只選擇少數的負面批評,搬上神聖的國會殿堂,而且話鋒一轉,又對司法人員展開批評。
司法人員是正義的化身,民意代表也如同司法人員,有調查、陳述真相的職責,批評檢調選擇性辦案,一竿子打翻一條船,此番言論,何嘗不是一種選擇性的、不客觀的質詢。
戲劇就是戲劇,它提供了民眾對司法期待的空間,已經有網友在問,黃委員攻擊正義,是否也應該接受社會大眾檢討他的問政水準。
尖兵   在 2011/10/19 10:53 回應 :
哈利波特之消失的審查委員—
「小李,最近怎麼都沒看到委員會中的老王?」小張說道。
「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你不知道呀?」
小張搖了搖頭。
「老王利用建照執照預審委員之身分,在審查案件時故意刁
難,再趁機向其他建築師索賄。被人發現後,向法務部新
成立的廉政署檢舉,他們動作真快,馬上進行調查,廉政
署檢察官果然發現老王涉嫌有不當索賄的情形,扣押相關
證據後,現在人已經被關起來了呀。」小李感慨的說著。
「唉!」小張嘆了一口氣。「做人還是實實在在的好,被一
時的金錢誘惑蒙蔽雙眼做出違法的事情,代價就是付出下
半生的自由,真的太不值得了。」
「是呀。」小李點了頭。「看來廉政署成立後,這些貪污的
人可是遇到對手了,就像佛地魔遇到哈利波特一樣呀!」。
二人相視會心而笑。
真是快到不行   在 2011/10/20 00:18 回應 :
老王不是早已聽到風聲,退還完所收賄款,才被廉政署給逮到的啦!這樣有算快嗎?
竹林   在 2011/10/20 16:22 回應 :
話說红與黃已經没辦法說什麼話了,他她當初為了利益屎奥步修理忠哥這件事同事都知到,妳你還有什麼不甘願?開除又不是一人决定,如果還覺得這裏好那開會時候就不要亂放箭,妳你覺得不好那快點换颜色妳你玩小動作大家都知道,這邊很强破壞没用的啦妳你想賺外省人錢應該去找外省人這邊清廉要為百姓服務!
真心   在 2011/10/21 00:23 回應 :
老王是被台中市政府FIRE掉後,立刻善後處理...
聰明..也笨...
因為更證明這些錢有問題吧=O=
台中市政府不是有澄清了嗎
典範   在 2011/10/21 00:38 回應 :
廉政署與政風單位一聯手,
老王就立刻被市府炒魷魚,
老王既不笨也不聾,
自然是聽到不利風聲,
才開始毀尸滅跡,
逼得廉政署不得不提早發動案件,不是嗎?
這就是聯手出擊典範之作囉!
田庄英雄   在 2011/10/25 19:23 回應 :
這社會要是沒有案件廉政署不就要吃西北風,不過和平和協社會是最好
當然要多點人情味,大家互相幫助,當然政風是個人內心問題調整個自內心不就沒政風問題!!!
1781EV喜跟   在 2012/01/19 00:32 回應 :
1781EV喜歡跟蹤夜歸人 不知作?
馬總統已經講重話   在 2012/01/21 23:55 回應 :
貼按:
廉政署計算受賄金額還真有一套,可以灌水數倍!
明明貪檢是收賄1500萬元暗股,可以灌到億元!
那如果是投資以後賠錢賠光光,是不是等於沒有收賄?!
不要太會膨風灌水了吧!
轉貼:
中國時報【陳志賢、李翰╱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爆發檢察官涉貪遭自家人偵辦案件。被司改會點名為「恐龍檢察官」的雄檢檢察官井天博,遭檢舉利用辦案機會向詐欺案當事人索賄、喝花酒;並出資一千五百萬,勾結藥事法的被告不法投資國外鍚礦事業獲利超過十三億元,井涉嫌貪汙,檢察官訊後連夜向高雄地院聲押。

據了解,雄檢及廉政署懷疑,井天博疑藉海外投資名義收賄,由於井天博投資獲利金額超過上億元,將創下司法官貪汙金額最高紀錄。

雄檢指出,雄檢檢察官謝肇晶三年前偵辦一案司法詐欺案時,獲悉被告有意透過司法黃牛擺平官司,經蒐證後,發現井天博疑似利用偵辦犯罪職務機會,向當事人索取賄賂,即分案調閱、蒐集卷證。廉政署成立後,檢察官謝肇晶指揮廉政署肅貪組執行動態蒐證,過濾情資,掌握井天博檢察官涉嫌不法的個案。

較明確的一件係於去年七、八月間,民生犯罪專組負責偵辦一件減肥禁藥案時,追查出該禁藥上游係一名孫姓女業者,但井天博卻將該案「簽結」。

井天博得知孫女在馬來西亞投資錫礦礦產生意,即要求也出錢一千五百萬元投資,掛名地下股東。投資前,他還與彭姓妻子接受招待,到馬國考察兼觀光,辦案人員估算井勾結孫等人不法投資獲利超過十三億。

雄檢鎖定疑為白手套的井天博妻子、業者多人在春節返台過年,孫女昨上午也返國,即執由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黃元冠率同謝肇晶、吳協展、林俊傑、王柏敦、呂建興、殷玉龍、徐弘儒、吳明駿等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調查員,同步到台北、台南及高雄搜索井天博住處、辦公室及營業場所十九處,並傳喚井天博及彭姓妻子等十八人到案,漏夜偵訊中。

據了解,井天博坦承去酒店,辯稱海外投資合法,沒有貪汙收賄。不過檢方依據廉政署肅貪組「廉政查緝隊」跟監錄影畫面,並掌握井的許多不利事證,訊問後聲請羈押。

法務部長曾勇夫強調,井案是由法務部及高雄地檢署主動發掘、偵辦,法務部絕不護短,若井遭羈押,將依法停職,也會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處理。井被指涉嫌出入有女陪侍的不良場所等,將另行送交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處理。
問題一   在 2012/01/22 00:10 回應 :
井天博卻將該孫女案「簽結」,然後收錢1500萬,是業者白癡愛送錢給檢察官嗎?
當時同意井某簽結該案的上級主任,難道就乾乾淨淨沒事?
如果井某的主任真的乾淨,至少也該受連帶處分吧!
不過,
以檢方的偉大傳統:過不及於長官,
相信他當時的長官最後絕對沒事!
只是想請問廉政署,
這樣對嗎?
檢察官就有特例與特權嗎?!
這種遇到檢察官就轉彎的兩套作法能服眾嗎?!
事實   在 2012/07/14 16:50 回應 :
..
郮之芸   在 2013/10/20 14:27 回應 :
我要報名演員
比一比   在 2014/01/03 21:30 回應 :
按:
當調查局還是精英嚮往之地,
廉政署呢?
轉貼
50期調查員結業 總統勉勵依法行政
TVBS作者: 楊致中 | TVBS – 2014年1月3日 下午12:51
50期調查員結業 總統勉勵依法行政
調查局第50期調查班,今天結業典禮,來自台清交、政大學生超過7成,其中有10個人甚至取得律師執照,素質相當高,有女調查員放棄美國籍身分,還有人放棄會計師高薪,轉行當調查員,月薪7萬7千元,從這個現象來看,除了志向之外,穩定的所得似乎也是一大考量,總統馬英九也勉勵他們,除了體察人民感受依法行政,監聽更要合法取得。
女調查員劉姿伶:「不能真的摔,會受傷。」
輕輕一個手勢,抓住對方,來個過肩摔,長相甜美的新進調查員劉姿伶,畢業於政大法律系,從小嚮往調查員工作。女調查員劉姿伶:「可能就是有一些案件,一直不能被發現真相,或者是有一些人,他是蒙受不白之冤的,我看了都很有感觸。」
第50期調查員一共有104人,來自台清交、政大等名校,佔了7成,其中10個人擁有律師執照,還有人是科技業工程師,成為調查員後,起薪7萬7,不算少,也相對穩定,但也有人是像李玟錡一樣,放棄高薪的會計師工作。調查員李玟錡:「剛開始的話,當然是調查局比較多,但是以後如果會計師執業的話,那應該就是會計師比較多,應該有多4到5倍吧。」
調查員張育誠:「我碩士還沒有畢業就來考調查局。」
調查員林易萱:「能夠達成我的夢想,即使放棄博士班也沒有關係。」
過去結業前三名都會成為焦點,今年同樣不例外,總統馬英九台上致詞,除了勉勵他們要體察人民感受,依法行政,還要堅守合法監聽。總統馬英九:「確實有些民眾不了解,認為任何人都會被監聽,其實情況不是如此,沒有違法,他根本不必擔心監聽。」
拿監聽案、食安問題,以及貪汙跟毒品案,希望調查局新鮮人能勝任工作,繼續揭弊,維護社會公益。
三年小成   在 2014/01/04 15:06 回應 :
廉政署快成立三年啦!
代表作呢?
孫先生說過   在 2014/01/05 20:58 回應 :
確保革命成功與成果,
要有自己的部隊!
自已的部隊要自己訓練!
只是,
廉政署的部隊在哪裡呢?!
真的能上場打仗嗎?
代表不做   在 2014/01/07 22:00 回應 :
新署長上任也快滿一年啦!
代表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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