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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調查局,人民的國家的調查局,忠誠、樸實、團結、進步
務實看政風問題解決之道與防貪主軸,防貪應由上做起!
政風眼    於 2010/07/30 23:01 發表   人氣指數 : 1076
上至中央機關,下至各院轄市、各縣市政府,
設置政風單位數十年迄今,
易滋弊端單位依然是那些:建管、稅關務、司法警政、都市計畫、消防等等!
有任何單位因防貪有成而改善貪腐等級嗎?
其次,
各機關政風單位歷年提列有貪腐跡象與傾向人員,該名單有因防貪、肅貪而增減嗎?
還是一路平安下莊、長江後浪推前浪!
那個政務官、民選首長把此一貪腐情事認真看待與處置!
又把被提列貪腐跡象與傾向人員機先妥慎行政處理?
如嚴格檢視,
我們會發現馬總統所謂防貪第一確實沒錯,
但是卻一直未能落實在政風基礎工作上,
這些應有防貪基本作為基本上都是一只書面交代了事,
根本毫無落實與積極處理!
以致於迄今還是永遠的易滋弊端機關、永遠的貪腐人員高掛!
永遠的政風、永遠的口號!
政風司半世紀作不到的,
確有書面績效無數,
但是政風進步多少,
大家應有目共睹!
各機關政風優劣,
應該對機關首長與機關防貪成果有外部民意調查的定期客觀考評,
考評優劣等第與進步數據比例,
應作為該館政務官與機關首長施政重點考評要項,
如此賦予政務官與機關首長機關政風成敗實際責任,
才有可能使機關政風達到上行下效、風行草偃功能,
機關政風才有扭轉的可能!
這絕對不是端出廉政署,
換個招牌就作得到的!
也難怪國人多所質疑啦!
 回應
(共有 46 篇回應,其中 0 篇已由板主註銷或刪除)
民主就是頭家作主   在 2010/08/27 19:23 回應 :
按:這就叫作首長動起來,政風就清起來了,選舉萬歲!民主萬歲!
花價議題延燒 郝開鍘辦人
更新日期:2010/08/27 18:10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7日電)綠營台北市議員連日來緊咬北市採購花價過高議題,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向外界致歉,並解除工務局代局長羅俊昇職務,由副市長林建元暫兼工務局長,相關案件與人員移送檢調調查。
民進黨市議員連番質疑新生高景觀工程花價採購貴得離譜,並質疑弊端與花博有關,部分綠營議員昨天到台北地檢署控告郝龍斌瀆職,北市府雖不斷強調花博並無弊端,但議題仍遲續延燒。
郝龍斌下午取消原先表定公開行程,臨時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他首度坦承新生高景觀工程因「公務員疏失引發爭議」,向外界致歉,並宣布解除工務局代理局長羅俊昇職務,由副市長林建元暫待,新工處副處長章立言調離現職靜待調查。
郝龍斌表示,新生高景觀工程有無弊端,北市府將移交檢調偵辦,以昭司法公信。他說,就任市長以來,最重視公務員的廉潔和操守,對於新生高架橋景觀工程植栽價格過高,引起外界質疑,是他從政以來最難過也最自責的一件事,
郝龍斌說,北市將啟動廉正肅貪委員會,他自任召集人,邀請府外學者組成專案小組,明天就要召開第1次會議,針對新生高景觀工程,以及花博各項採購案,列為第一優先項目,1個月內查清,給社會交代。他也再次強調,新生高景觀工程與花博無關,外界勿以訛傳訛。
至於已遭懲處的新工處維護工程科長陳智盛昨晚在電視政論節目Call in,聲稱「只是簡單疏失」,郝龍斌也認為公務員態度傲慢,不知檢討,非常不妥,已交代人事單位調查,不排除進行必要人事懲處。
另外,監察委員周陽山、洪德旋今天前往台北市政府做例行地方機關巡察,雖然監委並未就花博花價問題提問,但郝龍斌仍主動說明新生高架橋植栽與花博無關,同時對於設計廠商未善盡監督之責,已函請司法機關偵辦,失職公務員也已懲處。990827
知人之明   在 2010/08/27 19:26 回應 :
政治人物若無知人之明,又無廉能與懲治貪腐本事,不做也罷!
地雷股   在 2010/08/28 10:10 回應 :
工程單位與法官部落群一樣,
以同類近親繁殖居多!
已經多年未大力整飭貪腐!
相信一清查下來會有許多地雷股!
小心小鬼   在 2010/08/28 22:22 回應 :
郝市長決定針對新生高景觀工程,以及花博各項採購案,列為第一優先項目,1個月內查清,給社會交代,這是該給掌聲的實在作法!
但是,
尚有政策,
下有對策!
可不要被蒙混過去,後來卻被抓包!
剛好給衝衝衝一把大刀,
那到時可是會更慘!
千金難買早知道   在 2010/08/29 10:27 回應 :
轉貼:
新生高工程/報價有問題 北市府2年前就知情
更新日期:2010/08/29 04:11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弊端爆不完!繼植栽報價浮濫、花卉灌溉系統報價超高之後,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昨天提出市府所做的稽核資料,質疑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在九十七年五月即已發現廠商報價有問題,但相關官員兩年來卻置之不理。
第7次招標預算 暴增3.2億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表示,新生高第七次招標決標時的預算金額竟然比第六次高出三億兩千一百多萬元,招標簽辦程序有不符常理之處,將深入調查原因,希望在兩週內完成調查。郝說,調查過程不需有市長選舉的考量,並坦承「沒有即時處理,確實慢了一點」。
莊瑞雄質疑,根據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編號九七○五一一一的專案稽核案件,對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決標後,在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完成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稽核人員簽報的「應改進事項」要求,應「檢討委外設計廠商是否有預算編列不實情形」,並質疑本案委外設計廠商「逕以三家投標廠商之各項單價檢討本案預算金額」,認為「核有不妥,應檢視市場情形,請嚴加督商」。
明知有異 2年來置之不理
該份資料明確指出,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為巨額採購案,卻未依規定簽報機關首長核准相關事宜,不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一一一條規定,且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的預算書只有新工處維護工程科長自行檢核、複核,而非由基層承辦人員「檢核」,直屬主管「複核」,作業不實,要求改進。
台北市副市長林建元昨看見此資料後相當驚訝,表示將深入了解內容。
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會將資料提送市長召集的廉政肅貪中心專案調查小組。趙心屏也說,市府初步調查發現,新生高架橋的道路、橋樑、排水、交通工程、交通安全維持、照明、噴灌、勞工安全等多項工程,都只依照第六次招標廠商的報價平均計算,沒有參考任何市價,相關承辦人員有嚴重疏失。
北市府採購稽核小組召集人就是市府秘書長楊錫安,副召集人由工務局長兼任,該份稽核資料完成之日(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正巧就是楊錫安接任市府秘書長第一天,前任工務局長黃錫薰也是當天接任工務局長。楊錫安說,他現在是市府專案小組將調查的對象之一,司法也正調查此事,他不便多談。
新工處長黃一平說,他當時尚未任職新工處,初步了解,當時基層承辦人員因病請假,因此只由科長自行檢核、複核;至於相關做法是否有違反規定,將由市府廉政肅貪中心專案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北市:未釐清前不支付餘款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與中山二橋拆除、引道改建案合併招標,第七次招標時兩案合併的預算金額為二十億兩千四百多萬元。工信工程以最低價得標後,決標金額為十八億五千六百六十萬元,其中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部分為十三億二千多萬元,中山二橋拆除、引道改建工程為五億三千餘萬元。
負責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的設計、監造廠商昭淩公司的簽約價為七千多萬元,市府仍有一千九百七十八萬餘元尚未支付,工信工程部分仍有契約金額三億七百零四萬元尚未支付,郝龍斌強調,在司法調查未釐清前不會支付費用。
官員指出,市府將對當時相關工程承辦階層進行約談,包括工務局、新工處人員都在約談範圍之內,了解招標金額飆高的原因、動機、辦理過程是否涉及不法。
虛實之間   在 2010/08/29 11:54 回應 :
此次被引爆涉嫌貪瀆的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與中山二橋拆除、引道改建案工程,從防腐源頭看,主計與政風單位在事前、事後監辦過程中,顯然都未積極發揮防腐去貪作用!
首先,
一個工程在設計階段時,單價與數量的擬定,應該是最基本的工作,此時的初核機制應如何?單價擬定標準又何在?工務單價手冊有無參考?所謂物價飆漲的緊急訪價機制又如何啟動?
有無一個標準作業流程?
為何竟然是依據投標廠商顯不合理價格?
其次應該由誰、有誰在複核?
其次,
本案(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決標)曾經事後稽核,據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專案稽核本案,於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完成的「稽核監督結果及缺失改善表」,簽報「應改進事項」要求,應「檢討委外設計廠商是否有預算編列不實情形」,並質疑本案委外設計廠商「逕以三家投標廠商之各項單價檢討本案預算金額」,認為「核有不妥,應檢視市場情形,請嚴加督商」。
然後呢?
此一針對鉅額採購所做的專案稽核,已經點出問題點,政風單位有進一步作查處嗎?主辦單位有據以查核改進嗎?結果,還是繼續放任簽約計價與付款!乃至今日被引爆!
這裡有太多問題,
鉅額採購竟僅由兩人上下其手!
到底本案開標前與專案稽核後,政風單位有無被會辦?
該專案稽核是否只是為了自保?!
今天又發現新生高架橋的道路、橋樑、排水、交通工程、交通安全維持、照明、噴灌、勞工安全等多項工程,都只依照第六次招標廠商的報價平均計算,沒有參考任何市價。
這些都是兩年前就可以作的到的事,當時為何不作?!為何沒人作?
政風單位能辭其咎嗎!
本案發生伊始,主辦單位乃至北市府主任秘書還CALL IN到媒體自詡工程專業,
直指媒體與評論者外行,
但是
由後來演變,
顯示無益於事與凸顯自己工程資歷與專業的傲慢!
我們期待政府團隊專業、敬業與廉能,
而不論政府團隊是藍是綠,
我們看到的卻都是專業傲慢背後的無能與貪腐!
本案涉案的特定工程顧問公司,早有劣評,有人因而加強監督嗎?
新工處負責案件都屬鉅額採購案,基本風評如何?是否易滋弊端機關?有人因而加強監督嗎?
種種問題,
顯示原有機制規定俱在,
各權責單位卻都在睡覺!
專案稽核虛設,
政風單位虛設,
防弊制度虛設,
工程單位虛設,
廠商長驅直入,
誰該負責呢?
我們真能期待政風單位嗎?
簡單疏忽?!   在 2010/08/29 12:00 回應 :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與中山二橋拆除、引道改建案工程的主辦科長既然說本案是「簡單疏忽」,其傲慢與無恥心態,正凸顯主辦單位的集體傲慢,妄圖以簡單疏忽掩飾其無能乃至貪腐。
這一政府團隊的內控機制的蕩然,
已經變成是內空譏至!
本案一點也不簡單,也不是疏忽,根本是無視於制度、榮譽,根本是膽大妄為!
好負責   在 2010/08/29 21:19 回應 :
從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與中山二橋拆除、引道改建案工程的爆發弊案到郝龍斌意圖小辦,到最後不得不擴大調查、斷然處置!
一者,顯示台北市政府機關內部防腐機制早已蕩然(事實上各機關都差不多啦)!政風與主計單位在機關內並沒有扮演好監督者及防腐角色(稽核小組發現問題也沒移送檢調機關查明處理)!
這到底他們是能力不及或是人微言輕,乃至是不沾鍋、沆瀣一氣,就有多種可能了!
如果此一稽核機制可以發揮作用在先,台北市政府及郝龍斌就不會陷入今日之窘境!
再者,
嚴格的說,今天郝龍斌所要求於政風單位的事情,本來就是郝龍斌早就應該要求於政風單位的!同時,這也是政風單位事先應該也可以作得到的事情!
但是,
為何大家以往都不作為呢?
所以我們常說事前防貪重於事後肅貪!
從此也可以看出,
政風單位既然可以作得到卻不作為,是不是已經廢弛職務多年?!
如果政風單位發揮功能,
廉政署還需要成立嗎?
未來廉政署成立前,
是不是政府該先要求各機關首長及政風單位將預防貪瀆工作真正動起來!
首長肯積極負責,政風自然就上軌道,不是嗎?!
文王一怒安天下   在 2010/08/30 22:55 回應 :
在上位者廉能才是政府清廉的磐石!
馬深有體會,
郝這次終於體會了!
民進黨諸君呢?
還有人倡言反黑金嗎?
有政客無政風   在 2010/08/30 23:25 回應 :
當主政者是政客只想渾水摸魚,再一百個廉政署也無三小路用啦!而民進黨的真正可悲,是自從阿扁一家族貪腐出事以後,在意識型態與共犯結構下,沒人敢跳出來批阿扁貪腐,也因而沒人有臉再談反黑金、要清廉了!這也注定了台灣民主奇蹟價值的最大悲哀!
痛心又無奈的基層   在 2010/08/31 01:13 回應 :
在這裡寫有什麼用應該想辦法讓高層知道啊
北市府的政風人員也跟過馬先生的
馬先生也知道北市府的政風人員的
結果還不是一樣
貪污的照樣貪污
我們應該讓馬先生知道這些事而不是只在這個地方宣洩
各位先進您們說是嗎
有政風無政客   在 2010/08/31 22:45 回應 :
當年號稱陳青天的陳定南在宜蘭縣長任內,把政風室當仇敵,趕到縣體育館的廁所旁孤立,自己拿著一隻鐵鎚走縣境,敲敲打打驗收工程,作盡秀場,愚智自雄,徒然貽笑大方,當時宜蘭縣政風評價又如何?
後來青天幹上法務部長,又把政風單位譏為貪腐無能,致當時致力推動廉政署的司長劉展華憤而辭職抗議!
於是這國家就開始一路任由阿扁操控法務、檢調單位等,政風敗壞到不行!
誠乃殷鑑不遠!
此番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工程及花博弊案纏身,政風單位未發揮預防功能在先,但是事後受命查察,依然卓有速效,顯示政風單位並不因無司法調查權而失去防貪去腐著力之處!
政風單位自己如何掌握自己命運,如何不再依附在調查單位、機關主官下面求生存,政風單位要站出來挑戰自己的宿命,要開闢自己的正義天空!
看制度之虛設   在 2010/09/01 01:01 回應 :
依照台北市政府規定,
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工程被列為稽核案件,其稽核結果之追蹤:
(一)稽核結果核定後,稽核小組應於二日內函送受稽核機關,受稽核機關並應於文到十四日內,將改善情形函報稽核小組彙整。
(二)稽核小組對未於期限內函復缺失改善情形之機關,應於期限屆滿後一日以電話催辦,並作成電話紀錄;逾期五日仍未答覆者,應即發函催辦,直至結案為止。若函文稽催超過二次以上者,稽核小組應即簽報召集人,追究受稽核機關相關人員之責任,並彙整稽催結果。
問題是,
有人在照辦嗎?
責任屬誰?
犯罪到處有   在 2010/09/01 13:32 回應 :
基本上承包台北市政府的工程顧問類公司都會唆使員工竄改產品測試報告
出貨的時候也不會照合約上的規定出貨
台北縣土城市就有一家這類公司
專門承包台北市公共工程
真要追究責任
恐怕連現任總統都逃不掉
糗大郎   在 2010/09/01 13:39 回應 :
新工處辦理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工程等鉅額採購案,該處處長竟然批示,主會計及政風單位免監辦工作,然後呢,主會計及政風單位就真的免監辦、不監辦了!
這位處長好大,好市長知道嗎?
處長說不監辦,主會計及政風單位就不再監辦了!
不知道主會計及政風單位除了監辦以外,有甚麼更重要的事要辦?
不知道主會計及政風單位聽首長的話以外,還該聽誰的!
該醒來的快醒醒吧!
開門揖盜   在 2010/09/02 00:00 回應 :
台北市政府新工處開門揖盜多年,
政風處坐視不管,都該有責任吧!
厲害   在 2010/09/02 00:22 回應 :
所以資料是從調查局流給媒體與民意代表的嗎?
要給國民黨教訓不准動調查局是嗎?
短路先生   在 2010/09/03 00:17 回應 :
樓上是對岸來亂的嗎?
公路總局風評如何   在 2010/09/03 01:12 回應 :
轉貼
媒體踢爆道路施工檢驗造假 公路總局:加強鋪面健檢
更新日期:2010/09/03 00:17 【記者張聖奕/台北報導】
台灣道路品質一直為民眾所詬病,往往一條剛鋪好沒多久的路,經過車輛碾壓或是下大雨,馬上就出現破損情形。公路總局昨(二)日,針對媒體報導,公路總局執行的省、縣道柏油鋪面工程,承包廠商與民間檢驗室勾結造假的情況進行回應。
公路總局表示,公路總局執行之省、縣道鋪面工程,長期均以自辦監造為主,對於瀝青路面品質之管理,是由工務段會同施工廠商於現場取料,再送至各工程處自設經全國認證基金會(TAF)簽認之品檢中心,進行洗油、篩分析、厚度及工地壓實度等試驗,且總局亦經常性進行品質健檢,由總工程司室或政風室不定期抽驗取樣,送到本局材料試驗所進行複驗,以確保鋪面品質,鮮少有委託民間試驗室檢驗的情形。
公路總局說明,依照行政院規定,公共工程的品質管理採三級品管制度,區分為施工廠自主品管、監造單位品管以及上級機關查核小組品質管制這三層。
公路總局說,為避免於廠商自主品管方面出現缺失,目前已經責成相關部門加強鋪面健檢機制,並且將在一周內,完成全面清查廠商委外試驗工程案。
此外,根據清查所獲得的資料,辦理縣地抽查複檢,以確保道路工程品質,若承包商被查獲鋪面品質有所缺失,將會要求廠商改正甚重新刨除重鋪。並會追究相關責任,杜絕任何不法。
今昔對比差很大   在 2010/09/04 00:39 回應 :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廉政白皮書指出:對弊案的處理態度上,主張「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16字原則;在行政管理的推動上,主張具體落實「倫理規範、內稽內控、行政肅貪」;自93年以來責由機動組積極推動統合性專案稽核工作,以系統性整合方式,積極深入發掘貪瀆不法線索,總計執行完成12項專案,計辦理查處個案49案,其中 13案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另針對稽核發現之問題,提出興革建議計85項,移請各業務機關參考!
只可惜,
這次新工處辦理台北市新生高架橋工程等鉅額採購案,卻將上述處理原則與標準作業通通推翻了!
問題出在哪裡呢?
誰該負責呢?
越演越烈?   在 2010/09/06 00:29 回應 :
按:
原先台北市政府政風單位調查報告認定是設計單位背信!
現在又發現是主辦單位涉案,主辦科長撒漫天大謊!
火開始燒到主辦單位!
燈是不點不亮嗎?
為何會失去先機呢?
只是,
本案證據已經被蹂躪多時,
案件還要歹戲拖棚嗎?
速度啊!
請趕緊拿出偵辦效率吧!
等人火上加油,
不如自己滅火吧!
轉貼:
新生高架橋改善工程 調查報告出爐

【聯合報╱記者邱瑞杰/即時報導】 2010.09.04 10:50 pm


台北市長郝龍斌傍晚公布「新生高架橋改建工程」專案調查報告,發現全案預算編列流程「極不尋常」,決定將全案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調查時任新工處長的黃錫薰、總工程司章立言、護工程科長陳智盛和設計監造商昭淩公司是否違法。
廉政肅貪中心提出的疑點是一、新生高架橋和中山二橋工程第六次招標時,三家投標商報價遠高於預算金額,顯有異常。二、新工處和昭淩公司對第七次招標增編預算的方式說法不同。三、昭淩公司拒絕市府訪查。四、預算編列過程中,陳智盛有催辦行為,恐有隱情。
北市調查報告出爐 綠議員不以為然
台北市政府廉政肅貪中心今天公布調查結果,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莊瑞雄說,郝龍斌公布的調查報告讓人看了霧煞煞,行政調查無法釐清真相。
市議員黃向說,看完市府的調查報告,結論是疑點還是疑點。市府根本是虛晃一招,只求藉由移送官員斷尾求生,建立防火牆,避免向上延燒。
市議員李文英說,本來只是覺得橋下的景觀很醜而已,沒想到進而發現花卉採購價格貴得離譜,掀開新生高架橋改建工程預算編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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