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對、制度不力,肅貪邈不可期,換廉政公署也白搭!
巷仔內的話 於 2010/07/21 23:19 發表 人氣指數 : 1673
調查局幾十年、幾千人搞肅貪,搞到今日局面變成需要設立專責廉政機構以回應民意!在古時候,這叫守土無方,理當斬大將以謝國人!
為何如此?
簡單的講,肅貪工作在調查局內由廉政處中央集權,案案列管,發動偵辦、移送與否,均由局長一人核定!而局長人選卻是由總統任命,局長不敢擅專決定,必請示層峰,以符合執政者的最大利益!如此一來,辦案每每有選擇性,就沒有中立性、適法性,結果當然是政治壓過司法,肅貪工作嚴格講,只是政治統治工具而已!!
至於防貪,政府各機關自有法規功能職掌,在法規漏洞及主管利益下,機關首長以降,掌握行政裁量權與法規解釋權,上層不正乃至縱容,下層自然歪哥,形成利益共生兼集體貪污舞弊掩護結構,奢言肅貪談何容易,馬總統當年還是法務部長任內,力主查賄,查賄戰果豐碩,卻因碰觸地方派系金脈巨大利益,只能悵然下台,應該更是感受深刻,有切膚之痛!
所以,
從實質防貪、肅貪而言,其實關鍵都在機關首長是否清廉有守!政府用對機關主官,防貪去腐已經成功大半!緊接以肅貪防弊,即容易達到弊絕風清!反之,肅貪工作將是事倍功微、一曝十寒!
以此次司法官集體收賄弊案而言,司法院、高等法院連自律委員會、人沈委員會都被這些貪婪法官攻陷,只有倫理,沒有自律,防貪已無功,肅貪更難成,以調查局最精銳的肅貪打擊部隊,都要耗時三年偵破,可見貪瀆集團的根深蒂固所形成的偵查難度,當然,事後檢討,司法院長、高院院長未盡防貪職責,難辭其咎,下台負責,良有以也!
今天,
大家已經歷政黨兩次輪替,民智已開!司法暗門逐漸引進陽光,大家終於看見檢察官、法官當白手套有之,豢養情婦當司法黃牛有之,檢察總長交往勾搭權貴有之,總統家族貪婪鋃鐺入獄有之,調查局長洩密予立委黨鞭有之、充任總統鷹犬協助洗錢有之,堂堂內政部長為第一夫人洩漏最有利標頻選委員名單予廠商有之,檢察總長私下要求檢察長政治起訴有之,種種政治黑手伸入司法界、染黑司法貞操傳聞成真,國人看到幾乎被污染殆盡的司法防線與政風,當然不會再相信司法皇后的貞操!
也因此,
廉政署的成立,如果只是肅貪工作的另一符號名稱,我想大多數國人會認為只是又一場政治秀而已,在貪腐集團的繼續把持下,很快就不堪現實的嚴酷檢驗!
基本上,經過20年有餘黑金政權當道的台灣社會,這個被長期奴化、工具化的肅貪工作,每一次大肅貪行動,充其量,只是上級政策性敷衍民意反黑金呼聲的工具,沒有任何政治人物有真正大決心建立廉能政風,此一肅貪工作不論在檢方與調查單位,都有著同樣的困境!調查局文化裡,辦案人員都是無名英雄,無名英雄堅持辦案的下場,赫赫有名的是前調改會發起人之一蘇玉麒,在職期間及退休後是受到調查局如何的無情對待!檢方更是局限於重案組檢察官能接觸偵辦此類案件,相繼病逝的許阿桂檢察官、司改史傳奇人物前檢察官高新武都是獨立辦案的犧牲者,可為典範!也因此,檢察官觀察、轉承上意辦案,也已淵遠流長!當然,今日黃世銘檢察總長的獨排上意,也才會被引為司法英雄美談!媒體人士也才會說,當今檢察官有幾位有偵辦大案能力?有幾位真能拿出辦大案成績單?
整體而言,
經過長年的政治黑手不斷蹂躪打壓,在肅貪戰場上,前仆後繼的檢調人員固所在多有,也拼出許多足以衝破黑金集團的成績單,前有司改會、檢改會、調改會的前仆後繼努力,但被抹黑、打擊的更多,司法界的正義呼聲一直不是主流力量,因此,多少有志反黑金檢調肅貪人員,早已風流雲散,等不到轉型正義的到來,已紛紛離開此一戰場!!此一歷史事實,當今檢察總長等應該體認更深!
整體來看,今日肅貪戰場上,最重要的檢調戰力,實際上是相對薄弱的!有媒體指稱,一個地檢署能有一、二位真正稱得上肅貪檢察官戰將已經不易,在肅貪資歷與表現上亦乏善可陳;而調查局方面,資深辦案人員被前局長葉盛茂摧殘凋零,又沒有意願養成辦案團隊與梯隊下,根本是處於青黃不接狀態,不僅專責肅貪工作人力浮報為500人(實則不及一半),平均肅貪資歷恐不足三年,要承擔肅貪重任,恐怕心有餘力不足!這實是一個缺將乏兵的肅貪困局!
馬政府誓言再造清廉政府,各一級部會首長能否帶頭真心誠意防貪,其實是更紮實的清廉基石;「子率以正,孰敢不正!」這不就是馬總統的常言與認知!但是,這批首長是真的說到做到嗎?還是虛應故事欺君子以方而已!總統有知人之明與查核管道嗎?有看到所屬除弊防貪的實際作為與績效嗎?!
總統對於所拔擢各院部政務官到一級事務官等各級主官、主管清廉度、是否用對人?是否將防貪視為首務?這才是防貪重點,人對了,防貪目標豈遠哉!
至於,如何重新集結檢調肅貪大軍,號召正義之士加入肅貪戰場行列,將司法敗類、貪腐集團排除在外,以打贏反黑金戰役,則胥賴主政者的大智慧了!
國人期待廉政署,我們更期待的是,讓對的人,在對的位置,做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