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乃仁向關係人借大錢去投資,檢察官相信,大家能相信嗎?!
司法誰在玩 於 2010/05/08 10:19 發表 人氣指數 : 299
檢察官起訴要服人,
不起訴,也要服人!
辦案就是要昭公信!
當年吳乃仁及其配偶是甚麼身份?不是擺在證交所嗎?
當年不是要打股市禿鷹嗎!
吳乃仁還要跟廖姓友人借錢?廖姓友人還轉跟涉案對象借錢去借給他?這利息怎算呢?結果借了一大筆錢,竟然是去請金控公司負責人幫忙他作個人投資?這到底是真洗錢?還是假投資?該筆借款是流去哪裡?有沒有光明正大入 吳乃仁帳戶啊?!有無申報啊?還是偷偷摸摸見不得光?!實際投資情形與利益或損失如何?到底有無實際投資?還是證人隨便說了就算?!這裡面是不是問題叢叢?!
再者,吳乃仁突然會還錢?還錢時機是否可疑?該投資是不是已經告一段落?還是已經開始偵辦,有人洩漏偵查機密給他,於是吳乃仁趕緊結束「投資」還錢?還這些錢的錢又從哪裡來?太多疑點啦!檢察官倒底有沒有在認真查啊?!真的查清楚可以交代了嗎?有一點公信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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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郭銓慶鉅資往來無涉不法 吳乃仁不起訴
更新日期:2010/05/08 00:57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涉及的北投纜車弊案,台北地檢署裁定不起訴處分!檢方表示,吳乃仁收受廠商郭銓慶2200萬的資金,認定只是借貸關係,而且吳乃仁已經還清借款,因此檢方認定這筆錢與弊案無關,簽結不起訴。
民國92年,吳乃仁擔任台糖董事長時,與參加北投纜車招標的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雙方有多達2200萬的不明資金來往;台北地檢署調查,有無涉及貪污、洗錢。
吳乃仁表示,當年他委託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代他從事投資,在不知情下,輾轉跟郭銓慶借錢,事後他已經將錢還給郭銓慶;檢方傳喚辜仲瑩作證,認定這是借貸後,不起訴吳乃仁。
而檢察官傳喚辜仲瑩等其他相關證人作證後,證人也都稱款項為投資借貸。